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深化“减证便民”,根据《南充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南府法组办〔2019〕7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县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梳理公布证明事项
(一)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持续深化证明事项的清理,按照“六个一律”原则进一步梳理在本地区、本部门实施的,以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形式自行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对应国、省、市已公布的取消证明事项,形成取消和保留证明事项清单。
(二)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于2019年11月6日前将梳理的取消和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纸质版(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Excel格式)报送县司法局依法治理股。
(三)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对保留的证明事项,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要求,参照全市统一的办事指南示例,编制证明事项办事指南。
(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完成后,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在蓬安门户网进行公布。
二、报送典型案例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于11月22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的群众投诉或证明事项清理典型案例报送县司法局依法治理股,典型案例应包括基本案情、处理结果、改革亮点等。
附件:1、证明事项取消清单
2、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蓬安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1
证明事项取消清单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证明名称 | 证明用途 | 设定依据 | 实施基本情况 | 行使层级 |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 | |||||
设定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 效力 层级 | 索要单位 | 开具单位 | 县级 | 乡级 | ||||||
附件2
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证明名称 | 证明用途 | 设定依据 | 实施基本情况 | 行使层级 | 备注 | |||
设定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 效力 层级 | 索要单位 | 开具单位 | 县级 | 乡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