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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市场主体登记规范化、便利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繁荣地方经济。蓬安县行政审批局代拟了《蓬安县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请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至蓬安县行政审批局。
一、登录蓬安县门户网站(http://www.pengan.gov.cn/),在“首页>新闻动态>通知公告”或“首页>互动交流>意见征集”中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1165860055@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蓬安县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蓬安县凤凰大道二段县政务服务中心306办公室处(邮政编码:637800),在信封上注明“蓬安县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四、联系人:李秋香,联系电话:136 9624 4325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2年7月25日。
蓬安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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