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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4〕第 3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蓬安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启动嘉陵江川境段航运配套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蓬安县锦屏镇射虹铺村5组、桐桷寨村6组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0.8223公顷,其中农用地0.8223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0.7428公顷,其他农用地0.0795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于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5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嘉陵江川境段航运配套工程一期工程勘界图
蓬安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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