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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计、民政、文化、体育事业;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机构领导:

陈辉:党委书记

主持全面工作。驻片联系:老徐家片白果湾村、古井村和联合党总支。直管部门:目督办。

胡林刚:党委副书记、镇长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政府全面工作。驻片联系:老徐家片月光坪村、圈尔井村。直管部门:财政所。

黄继春: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牵头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城镇管理(含市场管理)等工作。分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对接上级部门:县人大(含其各办公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驻片联系:老徐家片社区、唐家祠村、梓潼村、邓家祠村、猫儿岩村、大柏树村。协调联系:徐家城管执法队。

林果: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牵头负责:党建、组织、政务公开、工资和人事编制、档案、保密、群团(含工会、共青团、妇联)、深化改革、依法治理(含法治政府建设)、脱贫攻坚“五个一”和“三个一”管理和协调、人才及老干部、关心下一代、内勤保障等工作。分管部门:党政综合办公室(依法治理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工会、团委、妇联。对接上级部门:县委办(含县依法治理办、县法制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委老干部局、县委党校、县统筹委、县团委、县总工会、县老体协、县关工委、县妇联、县目标办等部门。驻片联系:老徐家片胡家沟村、柳溪桥村、石油坝村、太平村、小河口村、陈家拱桥村。

龙静: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镇长工作。牵头负责:宣传、中心组学习、“学习强国”APP推广运用、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网信和网络舆情处置、民政(含低保、五保、老龄、孤儿、残疾人、敬老院、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社会临时救助、医疗保障)、村(社区)委员会选举、政务公开、殡葬、便民服务等工作。分管部门:民政所、便民服务中心(含茶亭站、诸家站)、敬老院、残联。对接上级部门:县委宣传部(含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县舆情中心、县网信办、县门网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县行政审批局。驻片联系:茶亭片:望月村、蓬池坝村、小天井村、黑塘沟村、磨子沟村、偏岩子村。

杨阁:党委委员、副镇长

协助党委书记、镇长工作。牵头负责:卫生健康(含人口和计划生育、献血)、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农保、退役军人事务、行政审批、农村文化项目及文体活动、村(社区)文化室建设和管理、“村村通”工程等工作。分管部门: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对接上级部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科协、县红十字会、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行政审批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驻片联系:诸家片:社区、垒山村、金牛村、土地垭村、太极村、青云村。协调联系:徐家(含诸家、茶亭)小学、徐家(含诸家)中学、徐家(含诸家、茶亭)卫生院、徐家供电所、徐家自来水厂、徐家邮政所、徐家广电网络公司、徐家电信通讯公司。

晏虎春:党委委员、副镇长

协助镇长工作。牵头负责:安全生产(含食品药品监管、消防安全)、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交管、民营经济、产业发展、工业、商贸(含招商引资)、乡镇企业、项目立项与固投、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改革、农田水利建设(含人饮工程建设)、气象、统计、“一事一议”项目等工作。分管部门: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对接上级部门:县应急管理局(含消防大队)、县统计局、县经济合作外事局、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含民营经济发展中心)、县供销社、县发改局、县气象局、县水务局、县食安办等部门。驻片联系:茶亭片:将军村、尹家沟村、天宝寨村、龙头桥村、双鹅石村、书房梁村。协调联系:徐家食品药品监督所、徐家工商所、徐家消防中队、徐家交管办、徐家天然气公司。

陈莉:党委委员、副镇长

负责党政综合办全面工作。

周韦伽:副镇长

协助党政综合办主任工作,具体做好组织、宣传、收文传文、印章管理、工会、人大等工作。

张思睿:武装部长兼副镇长

张成:副镇长

唐英:副主席

协助镇长工作。牵头负责:农业农村(含农产品质量安全、畜牧兽防、农机、农技、农电、农业政策性保险、农业普查、农业统计)、林业、农田水利运行与管理(含病害水利工作整治、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农民合作组织、农村产权交易(含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确权)、劳务开发、劳动保障、医保、就业、农民工、“三资”管理等工作。同时,协助聂程斌同志做好扶贫系统和扶贫软件资料等工作。分管部门:农业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三资”办。对接上级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农民工服务中心。驻片联系:诸家片:五星村、板桥村、磨盘村、下河村、三交村、红花村。协调联系:徐家(含诸家、茶亭)畜牧兽医站。


机构设置:

  徐家镇党政综合办

  负责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督促检查、目标绩效工作;负责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文件印制、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人大、人民武装、宣传、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和老干部工作;承担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工作;负责依法治理、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诉讼和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工作;完成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建办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域各项方针政策、规章条例的贯彻落实;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统筹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两新”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负责承办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换届工作;负责乡镇(街道)党代会的筹备召开和党代表选举等相关工作;负责村(社区)班子建设,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负责指导区域内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内创先争优、表彰激励关怀等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完成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执法办

  负责统筹协调各领域执法力量,配合各项执法工作;承担信息统计、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城镇管理工作;完成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办

  贯彻落实社会事业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制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事务领域的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统战、侨务、民族宗教、劳动就业、退役军人、扶贫、社区服务等相关行业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的组织、协调、监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完成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村振兴和经发办

  贯彻落实农业农村、工商经济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产业化发展、乡镇(街道)工业、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的管理;负责农村改革工作;负责经济统计等工作;负责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农业林业科技推广、动植物防疫、 “一事一议”项目、水利、气象等有关工作的协调管理;负责村级财务的核算和监督工作,指导、监督村级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工作;完成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办

  贯彻落实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制定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村容镇貌、道路建设、环境卫生、“三改一拆”、物业、老旧危房、危房改造、建筑施工企业等综合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按规定负责乡镇(街道)规划区内的房屋及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负责乡镇(街道)规划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和辖区内新村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按规定负责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处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治理、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等工作;完成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治理和应急办

  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制定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各类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职业健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纠纷调解、防邪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领域的宣传培训、隐患排查、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上报处置等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负责辖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承担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生态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食药品安全事件、动(植)物疫情事件、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生产运行保障事件、影响市场稳定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含港澳台)安全事件、社会舆情突发事件等处置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完成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所

  贯彻落实财政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编制年度综合预算、决算草案,组织、监督年度预算执行;负责预决算信息公开;贯彻落实预决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负责乡镇(街道)财政资金使用和监管;参与和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日常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缴;负责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管理;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和监督管理工作;完成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政所

  贯彻落实民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特困供养机构的管理工作,承担孤(弃)儿、留守儿童、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特困人员、重度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临时救助、医疗保障、残疾人事务等工作;负责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承担村(社区)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和村(社区)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殡葬改革推进工作和农村公益墓地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和关爱工作;完成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便民中心

  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的进驻、受理和办理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工作;负责管理便民服务站工作;完成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中心

  负责农业、林业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指导;负责新品种、新农具的引进、试验、示范;负责农作物、林木等苗情监测及病虫害防治;负责农机安全检查事故的预防、报告和处理,农机耕道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负责农业资源、林业资源、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与服务;负责村(社区)集体经济和财务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整治,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水土保持的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负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和培训,受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负责指导生产者依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实施包装标识、质量检测、追溯管理、召回处置等制度;负责指导农民合作组织、农业社会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负责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巡查记录;负责提供农村产权交易政策业务咨询,统计和分析农村产权市场交易数据;负责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发布,受理乡镇级平台产权流转项目登记,组织现场交易,审查上报相关资料;负责镇村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成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内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卫生健康、旅游、退役军人等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负责民族民间文化的收集、整理和文物的宣传保护;指导建设村(社区)文化活动室;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退役军人典型事迹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馈、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平台等;负责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完成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中心

  贯彻执行就业、社会保障、农民工服务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城乡劳动职业培训,承担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劳务输出、企事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负责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农民工服务平台的管理,承担农民工信息录入、维护及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宣传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开展就业创业咨询服务,引导农民工回乡创业;协助做好农民工维权、劳动保障、社会生活保障等工作;完成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纪委

  监督检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内法规和执行上级党委决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监督检查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扶贫资金项目、其他涉农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情况,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协助乡镇党委加强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推进农村、社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农村、社区廉政文化建设; 协助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抓好党务、政务、村(居)务公开工作和其他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指导农村、社区纪检监督小组开展工作;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查和处理所属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和取消涉案党员的处分;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控告和申诉,尊重和保障党员权利;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辖区内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开展农村、社区廉政文化建设;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承办纪委和同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目督办

  督查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