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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推进全县卫生健康发展工作。
   (二)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执行深化改革的重大政策和措施。贯彻落实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综合监管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参与配合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县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的建议。
   (三)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依规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参与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补充目录,并对全县药品、医用器械采购招投标、配送、使用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六)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和社会信用体系。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
   (七)贯彻医疗机构和卫生健康服务行业相关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八)贯彻落实国省、市人口与家庭发展政策,承担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九)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全县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十)负责重要领导人、重要外宾来蓬安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医疗卫生保障及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推动中医药工作健康发展。
   (十二)负责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十三)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卫生健康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四)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十五)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省市要求,组织开展卫生健康交流合作以及卫生援助工作。
   (十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改革、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及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七)负责卫生健康区域协同发展工作。贯彻落实促进民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指导卫生健康行业学(协)会日常工作。
   (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九)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一)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蓬安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着力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机构领导:

晏林春(县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刘敬辉(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局机关政务、文秘、机要、保密、档案、宣传、绩效管理、信息调研、信息发布、政务公开、后勤保障、卫生健康史志编撰、议案提案办理、舆情监测和引导、精神文明建设、党委中心组学习、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管理、政府采购、内部审计、卫生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卫生健康宣传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免疫规划、疫情监测、基层卫生、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层卫生机构绩效评价考核、基本公共卫生、妇幼健康、职业健康、爱国卫生运动、老龄事业、人口与家庭发展、老龄健康、计生协会、工会、项目建设等工作。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规划财务股(项目建设办公室)、统计与信息化建设股、公共卫生与职业健康股、家庭发展与老龄健康股、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联系指导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卫生计生财务核算中心、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锦屏、巨龙、金溪、徐家片区乡镇卫生健康工作。联系指导蓬安协合、徐家盛泰、蓬安盛泰、华联国际等民营医疗单位。

邓哲耀(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普法宣传、依法治县、“两法衔接”、卫生健康行业医学(协)会、行业综合监管、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医疗“三监管”、环境保护、“河长制”、信访维稳、社会综合治理、反邪教、扫黑、安全生产、医政药政管理、无偿献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行风建设、中医药、医师培训、医学教育、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医疗卫生保障及服务、卫生人才对口支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卫生应急、医疗事故处理、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任职)考试管理、农村医学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藏区“9+3”免费教育、干部人事、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双拥”、统战、宗教、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健康扶贫、乡村振兴等工作。

协助局长分管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医政中医与体制改革股(卫生应急办公室)、政工人事股(党建工作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工作。

联系指导县医院、中医院、县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大队、皮防院、河舒、罗家、兴旺片区乡镇卫生健康工作。联系指导蓬安仁信、同仁、怡欣、中山骨科、友爱康复、惠民、济民、博爱、德仁、泰和玉都等民营医疗单位。

刘刚(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组组长)

主持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负责指导疫情防控督查大队开展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对全县卫生健康项目建设进行督查、督导、督办。


机构设置:

办公室

负责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组织拟订年度计划,起草有关综合性文稿,置办局机关综合性会议。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宣传、绩效管理、信息调研、信息发布、政务公开、后勤保障以及卫生健康史志编撰等工作。负责重大卫生健康政策、重要政务工作和领导批示事项的督促检查。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承担卫生健康科普、新闻等工作。负责本单位、本系统宣传平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等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工人事股

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与评审申报工作。综合管理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和准入工作。负责农村医学定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和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项目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干部管理、人事管理、年度考核、机构编制、工资管理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卫生援外医疗队员的选派,对外技术、劳务合作与交流,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研修、学习、工作等的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划财务股

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并指导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管理、政府采购工作。承担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卫生健康设备政府采购管理和协调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对全县卫生健康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提出卫生健康经济等建议。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内部审计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政中医与体制改革股

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等有关规范和标准。监督管理全县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和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质量的管理。承担涉及医疗价格规范治理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等政策建议。负责医疗损害鉴定的委托受理,指导、监督、协调医疗纠纷处置。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全县药品、医用器械采购招投标、配送、使用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所属单位医用设备装备配置管理;负责医疗行业纠风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公立医院改革日常工作。健全和完善各项质量标准和管理制度。对全县中医药工作实行行业管理,指导基层中医药工作。负责对全县中医医疗技术人员执业标准、技术水平、医疗护理质量、中医医疗机构管理规范、职业道德规范等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监督管理。负责中医药人才培训、中医药成人继续教育、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参与拟定中医药产业规划和相关政策,统筹协调推进全县中医药产业发展。拟订卫生健康科教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促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与技术评估等工作。组织指导医师培训、医学教育、中医药师承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国、省、市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工作。负责重要领导人、重要外宾来蓬安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医疗卫生保障及服务工作。牵头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和规范措施,组织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家队伍;指导和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牵头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共卫生与职业健康股

拟订卫生健康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健康体系和工作网络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和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及相关政策,依法开展传染病、职业病、精神卫生的防治工作;拟订全县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疫情监测、疾病监测、慢性病防控等预警预测,承担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等疫情信息工作;依法组织开展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环境卫生及相关危害因素监测。贯彻执行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政策、规划、措施。推进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县级公立医院承担公共卫生工作。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织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服务工作。承担避孕药具规范管理职责,审核提出县级避孕药具需求计划。执行职业卫生相关政策,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治理、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指导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程项目职业病防治技术实施。承担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承担县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县狂犬病预防控制的具体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家庭发展与老龄健康股

贯彻落实国、省、市人口与家庭发展、老龄、婴幼儿托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婴幼儿托育发展规划。承担全县人口统计和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健康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和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病残儿童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开展老年优待、老年关怀、权益保护、老龄政策法规宣传、老年协会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计生协会日常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监督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

指导监督卫生健康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实施,并开展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与报备,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等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负责普法宣传、依法治县和“两法衔接”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管理。负责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以及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的执业准入等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卫生健康行业医学(协)会日常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医疗卫生、学校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等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开展执法监督,查处违法行为,办理医疗卫生健康违法案件等综合监督执法工作。参与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及监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承担医疗“三监管”工作。承担县域内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卫生监督管理。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为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食源性疾病暴发识别和溯源分析提供技术支持。牵头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牵头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履行危险物品、医疗“三废”等的安全管理和处置工作,承办“河长制”日常工作。负责“治乱减负”等日常工作。负责信访、综治、维稳、反邪教、安全生产有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村振兴办公室

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健康扶贫政策;牵头编制全县健康扶贫规划;负责健康扶贫各项工作的指导、督导、检查、落实,牵头组织对健康扶贫的绩效考评,定期向健康扶贫领导小组上报健康扶贫工作进度;监督检查健康扶贫项目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的审核、发放等;牵头负责乡村振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统计与信息化建设股

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负责人口监测信息和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规划、运行规范、规章制度。推动卫生健康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负责辖区内卫生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承担国家居民健康卡发放、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统计年报、统计调查与分析及日常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入库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爱卫

贯彻国家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全县爱国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开展创建“卫生县城”活动;组织开展创建卫生乡镇、卫生村活动,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组织协调县有关部门和团体的爱国卫生工作,检查全县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卫生效果评价;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担局党委及促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日常工作。负责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牵头开展“双拥”、统战、宗教、关心下一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办

负责指导并监督所属预算管理单位卫生健康基本建设项目工作。认真做好基建项目的申报,协调项目单位进行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组织项目工程的招标、验收工作,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强化工程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组织好工程验收和竣工结算及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处理各类项目文稿,及时上报有关报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蓬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完成上传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
    (二)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
    (三)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
    (四)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五)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六)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
    (七)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蓬安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

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负责全县的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等具体执法监督工作。

蓬安县卫生计生财务核算中心

1.建立健全财务集中核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2.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核算,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开展会计监督。
    3.指导并协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预算管理。
    4.监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有资产及各类财务票据。
    5.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各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财务预决算报告和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并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审签。
    6.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账员开展业务工作,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
    7.参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要经济业务活动事项研究。
    8.牵头负责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核对。
    9.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档案整理、装订、临时保管及移交等工作。
    1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部门应该履行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