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250087832818/2023-0005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蓬安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4-01

蓬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蓬安县“十四五”环境保护和 治理规划》的通知

时间:2023-04-02 | 来源:县政府办

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蓬安县十四五环境保护和

治理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蓬安县十四五环境保护和治理规划》已经十八届县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蓬安县人民政府       

202341        

蓬安县十四五

环境保护和治理规划

南充市蓬安生态环境局

四川泓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0233



十四五时期是国家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也是蓬安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十四五期间的环境污染治理仍面临严峻形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面临新的任务和挑战。

蓬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蓬安县十四五环境保护和治理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参照省、市有关规划计划,根据《蓬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特制定《蓬安县十四五环境保护和治理规划》。

本规划是十四五期间指导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客观研判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挑战和机遇,统筹谋划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各项工作,准确定位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发展战略,构建绿色生态空间格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农业农村环境治理,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健全环境治理体系,使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让生态文明建设发挥出经济效益,达到经济、社会、环境三者的协调发展,为建设浪漫宜居繁荣的现代化蓬安奠定坚实生态环境基础。

本规划范围为蓬安县全域,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现实基础与发展趋势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第二节 十四五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

第三节 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规划原则

第三节 目标指标

第三章 构建绿色生态空间格局,助力蓬安现代化发展

第一节 加强生态空间管控,构建绿色空间格局

第二节 坚持环境引导调控,推进绿色产业发展

第三节 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应用

第四节 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第五节 加快发展绿色生态农业

第六节 推进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第四章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力打造浪漫宜居蓬安

第一节 推进生态发展,助力宜居蓬安建设

第二节 推动生态价值转换,助力生态蓬安建设

第五章 加强协同防控,巩固提升大气质量

第一节 深化工业废气源防治

第二节 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

第二节 强化城乡面源污染防治


第三节 强化污染天气应对,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第六章 强化三水统筹治理,提升水生态环境

第一节 强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系统治理

第二节 加强江河湖库湿地生态保护治理

第三节 持续深化水污染治理

第四节 积极推动水生态修复

第五节 加强地下水环境保护

第七章 深化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土壤安全利用

第一节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第二节 加强土壤污染风险防控

第三节 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第八章 强化固废源头减量,提高综合利用水平

第一节 推动源头减量管理,完善分类收集体系

第二节 提高综合利用水平,提高处置能力短板

第九章 深化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业农村环境治理

第一节 建设绿色低碳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打造和美乡村

第十章 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筑牢生态安全格局

第一节 全面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第二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第三节 重点区域生态治理与修复

第四节 打造嘉陵江绿色生态走廊

第十一章 提升环境风险防控,严守生态环境安全

第一节 完善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第二节 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体系


第三节 强化危废及危化品风险防范

第四节 加强辐射安全监管

第十二章 深化改革创新,健全环境治理体系

第一节 深化环境管理体制改革

第二节 健全环境治理机制

第三节 健全环境监管监测体系

第十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管执法

第二节 实施激励政策,加大环保投入

第三节 强化科技支撑,积极交流合作

第四节 加强评估考核,完善监督机制

第五节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参与


第一章 现实基础与发展趋势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十三五期间,蓬安县坚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抓手,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力推进中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着力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规划目标基本完成。

一、生态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十三五期间,全县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制度体系,将生态文明思想贯穿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明显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成立了蓬安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出台了《蓬安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实绩考核办法(试行)》、《蓬安县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法》等多项文件。生态环保政策法规体系和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健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相关办法,建立健全了环境污染责任赔偿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生态文明制度改革不断推进,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意见》,设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总河长办,明确全县主要河流、水库及渠道河(湖)长制管理分工,分工扎实抓好河(湖)长制各项工作。

二、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十三五期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20201-12月,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2%,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3.3%,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5%,与2019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比例上升3.3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26.9μg/m3,同比下降6.9%PM10平均浓度为44.2μg/m3,同比下降6.8%SO2平均浓度为8.4μg/m3,同比上升1.2%NO2平均浓度为20.7μg/m3,同比上升7.3%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平均为1.0mg/m3,同比下降9.1%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平均为110.0μg/m3,同比下降7.3%。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2020年,嘉陵江干流金溪电站和出境断面达到Π类水质,水质稳定。全县纳入市级考核的7条小流域8个监测断面中,年均水质达标率为87.5%,较2016年提升87.5个百分点,水质明显变好,全面消除劣类水体。县城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为100%,同比改善9.5%。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未发生土壤污染事件。城市声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十三五期间,我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污染物均完成十三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其中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削减了131吨,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削减了32.25吨。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削减了1941.235吨,氨氮(NH3-N)排放总量削减了226.44吨。

三、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明显

(一)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

取缔十五小企业。全面排查了装备水平低、环境保护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依法取缔了洪泰伟业润滑油销售有限公司、蓬安县隆鑫窑炉铸件厂、蓬安县利溪镇炼油厂、蓬安县徐家镇小造纸厂、蓬安永盛铝锭精配厂等5家企业。十三五期间,全面完成全县20家加油站61个地下油罐的改造工作。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我县完成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制定了《蓬安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蓬安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全力推动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工作和非禁养区养殖场整治,关闭禁养区内和非禁养区整治不达标畜禽养殖场共82户,规范整治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场345家。全县畜禽养殖场基本实行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有效减少了畜禽养殖对水环境的污染。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了35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

船舶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我县出台了《蓬安县推进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针对性地完善了174艘船舶及砂石码头问题整改清单和整改措施,制定了一船一方案”“一码头一方案等具体工作措施。全面改造完善港口码头环保设施,取缔非法码头12个,提升整改码头5处。

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我县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全县建设了污水处理厂51个,全县所有镇(包括集镇)均建设了污水处理厂,做到了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设污水管网265公里,改造污水管网13公里,至2020年底,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6%,乡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完成了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和二期扩能建设,处理能力也由1.5万吨/日扩大到3万吨/日;完成县城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技改扩能项目建设,由原处理能力100/日扩能至300/日。

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完成了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完成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上移工程;建设6个乡镇集中式供水站,确保乡镇饮水安全;完成水源保护区划定和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开展并完成了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共完成13个环境问题整治;完善了管理机制,健全巡查制度,投入350余万元建设了涵盖全县重点污染源和重要环境敏感点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实现对重点企业、行业和饮用水水源的24小时自动监控;制定并印发了《蓬安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和《蓬安县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了风险源名录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配备有相应的应急处置物资和技术;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和评估工作,确保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二)稳步实施蓝天保卫战

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推动能源更新,产业升级。推进高耗能企业技改升级、退城入园等;依法依规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455户,其中依法关闭企业44户、整改规范企业410户、调迁入园1户;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督促兆庆机械等3家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安装;开展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共排查出砖瓦行业工业炉窑31台,淘汰不达标工业炉窑15台,清洁能源替代2台,达标治理15台;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共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5台。

积极优化运输结构,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严格对营运车辆的管理,在城区对黄标车采取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对全县在建项目及重点企业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全面清查,并对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申报登记;制定《蓬安县柴油货车尾气路检工作方案》,适时开展路检工作。

积极推进工地及道路扬尘治理工作。加强建筑工地督查,共开展专项督查280余次,关停违规工地27处,整改宁靓酒店等突出扬尘问题60余个,督促落实一硬四有”“六必须、六不准”“6个百分百等防尘措施;加强渣运车辆监管,严格实行蹲点执勤制度,全方位、全天候动态监察渣土及建材运输车辆,做到不漏管、无盲区,期间共查处违规渣土及建材运输车辆180余辆,纠正和处罚扬尘行为310余次;加强现场交流学习,以现场交流学习方式,扬先促后,挂责问效,倒查各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落实情况,在发挥示范企业引领作用的同时,对落实不力的企业实行责任倒逼,进一步扩大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成效。

积极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禁烧工作。大力推进农村改厨行动,推广生物质炉技术,推行生物质灶具替代传统燃具,鼓励农村居民使用生物质固体燃料。成立县、镇(乡)、村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政策与技术,提高经营主体和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逐步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转变为大众的自觉行动。

积极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按照《蓬安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版)》,分级管控重污染天气预警,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建立污染源分级管控清单,并要求行业管理部门对重点行业做好应急演练工作,重点时段定时召开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分析会议。

(三)全力推进净土保卫战

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蓬安县工作方案》,配合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查,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开展国控、省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监测;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工作;推动完成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推进完成蓬安县土壤污染防治先行示范区建设。截止2020年,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超过94%,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超过90%,全面完成十三五期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

(四)积极推进固废管理工作

开展问题点位现场核查,制定整改措施,开展各年度危废申报及危废管理计划备案工作;印发了《蓬安县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召开蓬安县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工作培训会议,加大产废企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力度,规范现场转运各环节相关要求;开展全县废铅蓄电池专项执法工作,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全县二类以上汽修、铅蓄电池经营企业及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开展核查,形成问题清单,下发整改通知书,指导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方案,督促整改。

四、加快补齐环保基础短板

一是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技改扩能及配套管网建设。2019年,我县实施并完成了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和二期扩能建设,出水水质由一级B标提升为一级A标,处理规模由1.5万吨/天提升至3万吨/天,新建污水管网86公里,改造污水管网13公里,至2020年底,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0%。二是完成河舒工业园区及配套管网建设。河舒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规模为5000/天,配套管网22千米;2020年完成河舒场镇截污干管建设,建设管网4.5公里,河舒场镇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80%以上。三是实现全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通过近年来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我县已建成并投运城乡污水处理设施51座,总设计处理规模为62610/天,建设污水管网265公里,实现了污水处理厂全覆盖。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全覆盖。四是进一步完善了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收运处置机制,加强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建设了徐家、金溪、巨龙、河舒、兴旺、罗家、县城区等12座生活垃圾中转站,配备专用生活垃圾运输车辆28辆,乡镇垃圾收集池5132余个,城区垃圾收集箱200余个,日转运垃圾能力达300吨。

五、环境治理能力不断增强

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不断提升。落实环境保护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县一级改革工作,明确调整管理体制,生态环境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全面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逐步优化执法方式与手段,完善环境监管执法机制。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建立环境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十三五期间全县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日趋完善,建成投运水质自动监测站2 座、空气自动监测站1座,环境监测预警体系不断完善。

六、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顺利

深入贯彻落实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来抓,主动认领问题,精准聚焦问题,务实推进整改,全力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压实责任、补齐短板、拉高标杆、实现突围。第一轮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57项,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率达100%

第二节 十四五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

一、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不稳固

大气污染防治仍有较大压力,臭氧污染凸显并有所加重,区域人口密集,城镇和产业集中,移动源排放量上升,大气污染物削减、综合控制难度较大。县域小流域为季节性河流,河道流量小,枯水期水质恶化较为明显,水质不能稳定达标。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短板尚未完全补齐,乡镇二三级管网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彻底,收集处理率较低,部分生活污水直排。部分污水处理厂出水出现超标现象,乡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还存在问题。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管力量薄弱,岸线开发利用和保护矛盾突出。部分区域生态环境破坏和退化,生态屏障建设仍需加强。

二、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亟需加强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面对环境高水平保护的新要求,我县目前环境治理体系和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相对滞后;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技术手段、公众参与等相对滞后;体制机制改革总体设计基本完成,而配套机制、能力建设、有效实践模式还需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有待优化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信息化水平还不高,综合执法合力尚未形成。新的污染形式出现,缺乏有效应对手段。

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存在短板弱项

目前县域部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收集管网仍需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收集率偏低,运行维护成本偏高,部分设施存在不能正常运行,出水不能稳定达标的情况;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需进一步完善;城区、乡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尚未建成,县城生活垃圾处理系统需要进一步完善,建制镇及农村区域收集转运体系尚未健全,厨余垃圾处理水平较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建设进度缓慢,建筑垃圾处置尚处于无序状态,新型污染物防治短板突出。

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凸显

农村面源污染问题较为突出,且治理范围广、难度大、投入高。种植业污染防控需要加强,化肥、农药使用量的监管难度大。县域内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数量较多,养殖污染防治压力较大。农村区域在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项目分配、治理机制体制方面还比较薄弱,生活污水收集管网配套滞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仍需提高。

五、环境风险依然存在

蓬安县大部分污染企业位于工业园区内,有部分企业分布在居民区,布局缺乏科学规划,分布较为零散,给环境监管和污染治理带来一定的难度。尤其是分散在各乡镇的畜禽养殖对蓬安区域环境质量、环境管理及环境安全带来了较大隐患。生产水平较为落后、低小现象较为普遍,企业环保自律意识不够强、污染防治能力建设投入不足,以及日常管理机制不完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第三节 机遇与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生态环境状况逐步好转,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新格局。始终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奋发有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成为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主旋律,有利于从根本上缓解资源环境压力。蓬安县经济结构中旅游业比重不断加大,能源消费结构也将逐步优化,总量和结构都在向有利环境保护的方向发展。以新环境保护法的全面实施为龙头,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日趋完善,环境保护进入法治化、制度化的历史新阶段。蓬安县水、大气、土壤等环境质量改善正处于关键突破阶段,有逐步好转的趋势。生态文明理念不断普及,全社会共建共享美好环境的合力正不断形成。同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战略发展布局也为蓬安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大可能的参与区域合作提供了战略契机,绿色协调发展成为区域发展的重要原则,区域间生态环境共治共保也将成为常态,必将推动蓬安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进入新阶段。

经济基础稳步提升,转型升级步伐持续加快。当前我县经济发展已经跨入了新的平台,良好的经济基础为环境保护提供了稳定的财力保障,同时也为转型升级、污染治理提供了必要的空间。十四五期间,我县将继续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快转变生产方式,环境准入、标准引领等环保倒逼机制将进一步发力,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将成为我县经济发展的主旋律。经济发展对环境保护的压力有望逐步趋缓,产业对资源环境的依赖度将逐步回落,经济发展模式和结构都在朝着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向发展,这将从根本上有效缓解资源环境压力,破解资源环境约束瓶颈。

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做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问题的决定,20203月出台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部署整个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任务,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下一步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实打实需要持续推进的基础性工作。根据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任务需要,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新台阶。

法律基础日益完善,环保法治体系更加成熟。以新环保法的全面实施为龙头,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将加快制、修订进程,环保法律体系将日趋完善,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也将更加从严从紧,环境违法惩处力度将空前加大。同时依法治理环境将成为环境保护的根本途径和要求,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的环境法治体系将逐步确立,环境权、责、利将更加清晰。在依法治国理念的引领下,各种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活动将被置于法律和制度笼子里,重大决策环保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将逐步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将逐步成为环境保护的重要法律武器之一。环境保护已经迎来政策红利期,并将进入更多依靠法律制度的历史新阶段。

社会基础不断夯实,社会治理体系逐步形成。当前全社会对环境的诉求不断提高,生态环保理念深入人心,政府、企业、公众共同推进生态环保工作的合力正不断聚集。环保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同时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力度也不断加大,环保社会组织参与政府环保工作的合作意愿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环保、监督环保的方式日趋多元,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技术为公众参与环保提供了便捷的手段,也使环境保护实现社会化治理有了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和技术手段。环境保护主动顺应公众诉求,依靠和发动群众力量,构建环保社会治理体系的基础条件正不断成熟。

二、面临的挑战

十四五期间,蓬安县经济中高速增长将带来较大的污染增量,长期积累的素质性、结构性污染问题短期内难有根本改变,资源环境承载力不足的矛盾仍将比较突出。公众对优良环境质量的诉求将不断高涨,急切性更加强烈,但环境污染的复合型和治理的复杂性日益明显,生态环境短板还比较突出,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效管控环境风险仍需付出艰巨努力。

(一)经济发展方面

十四五期间,蓬安县生产总值将平稳增长,到2025年,全县生产总值预期达到200亿元左右,庞大的经济总量将给环境带来较大压力。与此同时,蓬安县的城市发展带来城镇人口的快速增长,环境承载压力空前,资源需求量持续加大。要实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必须转变现有的发展模式。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经济发展对环境保护的利好方面、以及强化城市生活的集约化利用程度,包括全面发展公共交通、强化可再生资源和清洁能源的统一供给、加强固体废物集中处理等,都是十四五时期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产业结构方面

蓬安县是以民营经济为主的经济结构,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是推动经济和环境协同发展的重要手段。目前,全县的低、小、散企业、加工点、作坊数目较多,既给环境监管造成了困难,又阻碍了行业转型升级。一方面,小微企业环境污染治理、环境风险管理的意识淡薄,排污行为缺乏管制;另一方面,各种小微企业量大面广,遍布全县,短时间内难以全面清理,产业转型难度较高。十四五期间,怎样通过强化行业整治、提升环保能力建设、开展政策制度创新等多方面来规范和升级低、小、散企业,也是一个重大挑战,且将是一个长期性挑战。

(三)国土空间布局方面

蓬安县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尚有待优化,多规合一和国土空间规划需加快实施,产业集聚、重污染企业入园工作尚需加快推进,绿色产业发展体系还需完善,循环经济发展规模还有待提高。散乱污小微企业量大面广,整治工作需继续保持强力推进,污染减排难度和压力不断加大,单位GDP能耗、水耗及土地利用等资源利用指标还需进一步优化。

(四)环境治理方面

对于大气污染,只要做到控制污染排放,就能带来成效。当大气治理进入攻坚阶段,污染防控与治理的边际成本不断增加,经济压力不断加大,空气质量改善的难度也相应不断加大。目前,虽然环境质量有了显著提升,但我国大气污染问题还没有彻底得到解决,污染防治刚走出第一步,依然任重道远。在政策引导下,大气环境也将进一步研发和改善大气治理相关技术,通过提高企业竞争力,利用规模加特色的双重优势,来带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针对水环境治理,乡镇污水管网收集效率不够,导致一些污水直排河道,乡镇污水处理厂不能稳定达标运行,因此仍需做大量工作。在治理好黑臭水体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水的水质,恢复水生态健康,使生物多样性比较丰富,生态链比较完整,使水体本身恢复功能,这是今后更加长远的目标。

土壤污染防治历史欠账多、治理难度大、工作起步晚、技术基础差,土壤污染防治面临的挑战和困难仍非常突出,土壤污染形势依然严峻,法律实施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依法打好净土保卫战任务艰巨。

(五)生态环境制度方面

生态文明制度改革仍需深化。十三五期间,蓬安县在环境监管法治机制、环保共建共享机制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初显成效,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尚未健全,生态环保责任落实还需强化,生态环保差异化考核体系尚不完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需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仍未制订,生态补偿机制仍需完善。环境保护市场化程度仍滞后于环保发展要求。环境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仍需加强。绿色经济政策仍需不断拓展和深化,促进生活方式绿色化的政策措施还需大力完善。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一次、二次全会,市委七届七次全会以及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实施八大攻坚行动,建设浪漫宜居繁荣的现代化蓬安为发展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严格遵循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总体思路,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根本出发点,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力度,持续改善生态环境,防控环境污染风险,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确保到2025年实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第二节 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低碳发展。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城镇布局、产业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努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促进各类资源的科学开发与合理利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共进。

战略引领,问题导向。紧扣蓬安建设战略目标,识别生态文明建设短板,重点破解环境污染、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等问题,着重突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导向,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综合治理,注重污染成因与防治方法研究,加强工业、农业、生活等污染综合管控,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的治污减排。

精准施策、系统治理。有效运用科技手段,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精细管理、分类施策、因地制宜,提高环境治理效能。以山水林田湖草为有机整体,统筹水陆、城乡、江河、湖库,系统治理,统筹产业布局、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有效降低环境风险,构建区域一体化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改革创新,提升能力。围绕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坚持改革牵引和创新驱动,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科技等综合手段,推进制度的有效整合、衔接协调,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的有效支撑能力,全面保障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全民行动,共治共享。着力培育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督。加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构筑多渠道公众参与机制,实现环境质量改善成果全民共享。

第三节 目标指标

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削减;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大幅提升,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基础设施配套全面提升,生态服务功能明显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短板得以补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人体环境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城乡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明显增强,美丽建设先行示范作用突出。

3-1  蓬安县十四五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指标体系

规划指标

2020

2025

累计

指标

属性

(一)生态环境质量

1)县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

28.9

27.8


约束性

2)县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94

94.5


约束性

3)重污染天数比率


完成市下达目标



4)国省考断面达到或好于类水体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5)城市黑臭水体比例(%

/

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


约束性

6)地下水质量类水比例*%

/

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


约束性

7)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类标准比例(%

70

≥90


约束性

(二)污染治理和减排





8)县城及以下生活污水处理

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

88

≥93


约束性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71

≥85


约束性

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比例(%

--

≥75


预期性

9)生活垃圾处理

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率(%


100


约束性

县城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35


预期性

10)主要污染物减排

氮氧化物减排量(吨)


完成市下达目标

38.2

约束性

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吨)


完成市下达目标

26.5

约束性

化学需氧量减排量(万吨)

150

295.26

1476.3

约束性

氨氮减排量(万吨)

20

16.12

80.6

约束性

(三)应对气候变化

11)单位地区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完成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12)单位地区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完成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13)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

--

完成市下达目标


预期性

(四)环境风险防控

14)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4

完成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15)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90

完成市下达目标


约束性

(五)生态保护修复

16)生态质量指数(EQI

/

稳中向好


预期性

17)森林覆盖率(%

39.72

40.72


约束性

18)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0.47

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性质不改

约束性

19)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


预期性

注:*指标为约束性指标,其他为预期性指标;规划重点指标及目标值将根据国家、省级规划要求进行相应调整、补充。

第三章 构建绿色生态空间格局,助力蓬安现代化发展

第一节 加强生态空间管控,构建绿色空间格局

一、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以提高质量优化生态空间,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科学合理规划生态空间布局,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以保护耕地为核心优化农业空间,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有序推进耕地占补的动态平衡工作。确保农用地性质不变的基础上,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提高农业发展效率,生产优质农产品,积极发展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等。以节约集约为重点优化城镇空间,合理增加城镇的建设用地面积,并从已有的建设用地中挖掘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划实生态保护红线,坚持尊重、适应、保护自然的原则,优先保护自然生态资源,把重要的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生态脆弱区和存在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地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按照全县耕地分布现状,根据耕地质量、粮食作物种植情况和土壤污染情况,依法划分符合质量要求的耕地。划准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综合考虑经济发展、人口规模以及城乡规划现状,框定总量,防止无序蔓延。

加快建立健全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着力发展低碳型产业。壮大汽摩配产业,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培育数字经济产业,打造生态宜居文化名城和融南发展示范区。坚持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与新兴产业培育并重、扩大总量与提质增效并重。综合利用能耗、环保等标准依法依规有序推进落后产能淘汰,限制高碳高耗能行业发展,加快提升传统产业低碳高效发展水平。全面推进冶金、铸造等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力争解决重污染行业存在的工艺装备落后、环境污染重、能源消耗高、安全隐患多等突出问题,全部淘汰国家明文规定的落后产品和生产工艺装备,实现布局集聚化、生产清洁化、管理规范化、监管常态化,达到绿色安全清洁化生产标准。引导重点行业向环境容量充足、扩散条件好区域优化布局。加强城市化区域基本农田和生态空间保护,大力发展生态环保型产业和服务。强化农产品主产区耕地保护,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保障农产品安全。强化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持生态功能区人口逐步有序向城市化区域转移,提高生态服务功能。

二、加强生态环境空间分区管控

结合南充市三线一单成果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加强三线一单在城镇建设、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等活动中的约束作用,逐步完善和优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实施生态环境分类管控,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协调。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执法,定期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资源利用管控要求,实现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强化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落地应用。

第二节 坚持环境引导调控,推进绿色产业发展

一、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应按相关要求落实区域削减。强化落后产能淘汰和低端过剩产能退出机制,按期完成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进行信息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淘汰落后产业,开展差别化环境监管,对其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提出最严格的管控要求,倒逼竞争乏力产能退出。对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无治理能力且无治理意愿的企业、达标无望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淘汰。

推动重污染企业搬迁入园或依法关闭。针对嘉陵江沿线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生产企业,视情况予以异地搬迁或关闭退出。持续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

加强推动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走好绿色、节能、环保、智能和高质量发展之路。推动全县机械制造、丝纺服装、电子信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和农产品加工等行业和领域按照国家绿色制造体系要求优化调整、转型升级。

充分把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新能源汽车需求量快速增长的机遇,支持现有汽摩配企业产品结构优化,建设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推进工业企业实施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实现传统行业源头控制与治理。推动汽车汽配零部件生产企业转型升级,推广使用水性涂料,提升产品绿色化竞争力,延伸产业链。

鼓励发展技术领先的清洁能源产品,积极推动改造升级,提高智造水平。加大落后产品、装备、技术、工艺淘汰力度,综合运用财政、税收、信贷、土地、环保等手段,加快推动污染产能和过剩产能主动退出,对不能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予以强制关停。坚持高端引领、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结合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基础,推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构建彰显蓬安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二、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产业集群

围绕新能源汽车、可再生能源、高效储能等生态环保核心业态、关联业态,重点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瞄准城市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再生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两大细分领域。积极发展再生资源产品回收、分拣加工、深加工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因地制宜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理示范基地。

实施生态环保产业倍增发展计划,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和典型示范企业。着力提高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加大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应用力度。大力推进废物智能处置系统、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网络、智慧环保监管系统等新型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有效投资。培育发展节能和环境服务业,进一步支持生态环境修复、绿色认证、环境物联网等新兴环保服务业发展,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建设,推动先进环保技术及服务应用示范。

三、推进园区循环经济绿色发展

优化蓬安工业园区发展布局,着力增强园区承载能力。推进园区绿色、循环化改造,全面推行能源梯级利用、废物交换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工业体系。创新发展跨区域合作产业园。加强区域间产业合作共建,创新研发+生产园区+飞地的发展模式,积极承接长江中下游、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成渝等区域的产业迁移,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加工贸易等新兴产业,加快构建工业转型升级发展新格局。建成绿色建材产业园,开拓川东北新型建材产业市场,带动蓬安工业转型升级。

四、推进构建绿色现代能源体系

充分发挥县域天然气、水电资源,优化能源结构,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进新建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加快煤改气、煤改电进度,降低煤炭消费占比。严格落实国家工业能效赶超行动,加强高耗能行业能耗管控,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依法开展能源审计,强化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公共交通发展,倡导公交出行,做好城市交通规划,降低道路拥堵指数。坚持能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到2025年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全面完成省和市下达的目标任务,逐步提升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加快推进新能源基础设施及便利化设施建设,加快在旅游景区、车站等公共服务区域建设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

五、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

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产,保障水资源有效供给。以县域为单元,结合区域节约用水规划,把节水工作贯穿于国民经济和生产、生活活动的全过程。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和作物种植结构,建立农业节水体系,推广使用节水灌溉技术。全面推进各行业节水,严格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废水循环利用率要求,推进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达到行业用水先进水平,新建、扩建工业园区,应同步配套中水回用设施,力争2025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

六、加强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立足水土资源匹配性,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区域布局。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林牧渔共生、工农复合的循环型农业,以粮油、水果、蔬菜和畜禽为主建设有机绿色农牧业基地,推动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处理,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达到94%以上。创新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创建一批标准化基地,推广一批粮油和经济作物生产全过程高质高效技术模式。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稳步发展稻渔综合种养,鼓励发展碳汇渔业。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培育打造地理标志农产品。

第三节 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应用

一、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强化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创新主体动力机制。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绿色技术创新活力,推进产学研金介深度融合。强化对重点领域绿色技术创新支持,鼓励和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新能源、节水节能、污染减排、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领域以应用为导向的研发活动。

二、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示范应用

鼓励和支持各类创新主体组建创新载体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创新载体服务企业创新、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创新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制定发布绿色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引导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方向。建立和完善绿色低碳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机制,加强财政、税收、金融等对低碳技术应用或低碳项目建设的政策支持,加强技术集成和示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

第四节 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一、构建立体交通体系

充分利用县域铁路、高铁线路以及嘉陵江蓬安段水运交通,促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逐步减少重载柴油货车在大宗散货长距离运输中的比重,形成与铁路、水运相衔接的道路客运集疏网络,合理构建快捷环保、经济适用的绿色交通体系。构建以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及嘉陵江航道等为主体的综合交通骨干网络,提升对外交通融入性。推进铁路发展大跨越。重点推动汉巴南铁路(蓬安段)、成达万高铁(蓬安段)建设,配合开展南充城市轨道交通研究,推动蓬安工业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构建快速交通主干线路网。全力加快阆仪营高速公路(蓬安段)建设,推动重庆合川经岳池至蓬安的高速公路规划落地,加强与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对接。重点推进高蓬大道、西蓬快道、蓬安至成南达万高铁营山西站快捷通道、蓬安至汉巴南铁路睦坝站快捷通道、省道仪陇新政至渠县新市蓬安段建设。完善嘉陵江水上运输体系。加快嘉陵江航道提档升级及相如中心港码头改扩建,推动航运综合协调指挥中心建设。加快智慧航道建设,推进雁坪坝、湿地公园、太阳岛、月亮岛、百牛渡江、射洪铺等区域配套旅游客运码头,加快形成蓬安旅游客运作业区,推动蓬安至南充主城区客旅航运专线开通,推进正源、中坝、利溪上、利溪下、唐家坝五个货运码头建设。

二、完善县域快速路网

着力提高内部交通通达性,加强干线公路与城镇道路有效衔接,促进形成干线公路、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布局均衡的路网体系。重点推进汉巴南铁路睦坝站至锦屏、G85高速福德互通至国道318线的快捷通道建设,推进G244线蓬安段、S509线蓬安段、S305线蓬安段、S206线蓬安段、县乡道升级改造,加快幸福美丽乡村路、农业旅游公路建设,推进S101线蓬安县城过境段绕城北路、蓬州产城融合发展区至顺蓬营一级公路连接线(青云大道)、成南达万高铁营山西站连接线、燕山大道至周河路支路连接线建设。不断优化场站设施布局。以蓬安县城市公交总站、城北汽车站建设为主体,以乡镇客运服务站、村级招呼站、旅游客运站等建设为补充,构建无缝对接的客运场站布局系统。加强区域间的交通衔接,重点加强县域公路与铁路、高坪机场、嘉陵江航道之间的衔接,以及场站与重点景区、重点园区、重要集散地之间联系。

三、发展现代绿色交通

优先建设公交基础设施、保障公交设施用地。实施公交提升专项行动,科学规划公交线网。实施共享交通专项行动,推动发展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等新业态。加快推进充电站、加气站建设,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推进城市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轻型物流配送车逐步实现清洁能源(含新能源)化,鼓励淘汰老旧高能耗汽车,规范治理城市摩托车,完善自行车等慢行服务系统。到2025年,县域清洁能源汽车在公共领域使用率达到80%,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国六重型货车占比30%以上,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客船和老旧运输船舶,支持应用新能源动力船舶。

第五节 加快发展绿色生态农业

一、优化空间布局,构建农业农村现代化格局

优化农业发展空间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合理设置农业空间、城市空间、生态空间,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力区域布局,构建一核一带四区的农业开发利用格局。按照地势北高南低,山、丘、坝特色明显地貌特征和都市现代农业分布现状及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构建农业五带开发利用格局,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按照以产业振兴带动引领乡村振兴的思路,坚持先行示范、逐步扩大的原则,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一区”“五线”“十乡(镇)”“百村乡村振兴示范带布局。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要素集聚、业态融合、主体多元、科技集成的产业融合体系,构建以一核四片为依托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区布局。

二、完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发展绿色经济。发展生态绿色品牌农业,推动优质粮油、有机蔬菜、生态养殖、经济林果、木本油料、中药材产业基地建设,相如街道、周口街道、锦屏镇重点发展城郊观光和休闲农业,利溪镇、金溪镇、正源镇重点发展晚熟柑桔,睦坝镇重点发展优质粮油,平头乡重点发展生态水产。以相如街道塔子山柑桔产业园、正源血橙产业园等园区为重点,配套实施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等基础设施项目,沿链引进培育一批农产品精深及初加工企业,建成一批省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优势产业带为重点,集中成片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区域化整体建设,推进田水林路电综合配套,建设高标准农田17.72万亩,到2025年,全县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61.71万亩。开展绿色农田建设示范,推动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生态涵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田园生态改善有机融合,提升农田生态功能。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推广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土壤改良等耕地地力提升综合配套技术,提高耕地基础地力和质量。加强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开展耕地质量监测与等级评价,建立完善耕地质量数据库,定期发布耕地质量等级报告。

加快现代农业基地建设。依托全省第二批现代农业重点县、全省生猪调出奖励大县、四川省产粮大县、四川省产油大县建设,实施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提质建设优质粮油基地,重点建设现代水稻示范园区,建成全省重要优质粮油产品生产基地。连片新建、拓展和改造柑桔基地、蔬菜基地,建成全省重要蔬菜种植基地和萝卜种植出口基地。新建和改造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建成国家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发展池塘健康养殖、水库生态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和稻渔综合种养,建立蚕桑基地,建成全省现代蚕茧生产基地县,建立花椒基地。

第六节 推进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一、深入推进绿色生活行动

引导居民生活方式向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方向转变,推动各领域各行业发起绿色生活行动。全面推广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酒店、绿色建筑等创建活动。加强绿色包装、绿色回收、绿色智能等绿色物流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绿色物流。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措施,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积极动员企业发展绿色采购、促进绿色销售,引导绿色消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加快推行再生资源回收。研究建立基于绿色积分的激励机制和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碳普惠制,引导公众积极推行绿色生活方式。

二、优化完善绿色生活设施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公共场所、家庭推广使用节能电器、节水器具、绿色建材等设施设备。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共享交通、智能交通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公共交通供给能力和运营速度,完善全县自行车道、步道系统,推动建设立体化慢行交通系统,鼓励引导公众降低私家车使用强度,提高绿色出行比例。完善城市充电、加气等基础设施服务网络,增加绿色能源供给和使用,增进新能源汽车使用的便捷性,有效促进新能源汽车的使用率。创建绿色商场,加大绿色产品推广力度。

三、积极培育绿色生活文化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与教育,推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普及,强化绿色生活知识科普宣传。加大环境公益广告宣传力度,研发推广环境文化产品。组织多元绿色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绿色文化氛围。研究编制地方性环境保护科普读物,将生态环境课程纳入基础教学体系,推动更多环境教育基地、自然学校创建及环境设施向公众开放,面向各级学校和广大市民提供环境教育服务。

第四章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力打造浪漫宜居蓬安

第一节 推进生态发展,助力宜居蓬安建设

推进城镇生态化发展。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市发展规模,推动城镇群建设向资源集约与高效利用方向转变,大力发展县城及小城镇。加强对城市现有地貌、水系等自然生态要素的保护,构建大尺度生态廊道和网络化绿道脉络,合理引导城市空间布局和产业经济的空间分布。以公园城市为模板开展城市区域绿色化改造,深入实施城市公园、绿道等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逐步提高城市绿化率,开展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积极推广绿色构建筑物,构建生态宜居生活环境。

提升城乡人居生态环境。促进要素聚集,形成集约高效、疏密有致的空间开发格局,打造宜居城市,营造城乡美好人居环境。规划蓝绿交织清新明亮的城市风貌,营造开放舒适丰富多元的生活街区。依托山水环抱、林湖交汇的自然生态格局,发挥生态资源与历史文化资源优势,逐步实现从城中建园园中营城转变。提升农村景观水平,结合百镇千村建设和百村容貌整治工程,保留提升乡村原有水岸、湿地生态环境,挖掘水文化、提升水景观,实现林盘与周边沟渠、河流及田园等自然环境有机融合。

打造宁静生活氛围。强化规划控制,合理控制道路、铁路线路两侧与周边敏感建筑物防护距离。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严格项目声环境准入,健全噪声污染源管理制度,加强重点噪声源监管,积极解决噪声扰民投诉。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监管,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从严查处施工噪声超标行为。完善城市夜间施工审批管理,推进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对建筑施工进行实时监督,鼓励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对室内装修进行严格管理,明确限制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居民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

全面培育生态文化。深入挖掘蓬安传统文化中的生态理念。加强生态文化理论和应用研究,充分发掘蓬安优秀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崇尚节俭的文化理念和生态内涵。把传统生态文化的思想精髓和现代生态理念、四川精神结合起来,丰富内涵,提升层次。把培育和弘扬生态文化、生态道德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内容。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生态道德素养。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方面入手,制订我县生态文明建设道德规范,提高公民生态道德素质。建立健全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价值观念,践行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使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

整体推进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产业与生态文化建设的融合发展,深入挖掘非遗中的优秀传统生态文化元素,充分利用与生态文化相关联的文物资源,推动生态文化和文化遗产保护活化、产业化的互促共生,提高生态文化产品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和市场化水平。推动生态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生态文化旅游、绿色休闲旅游,树立健康、向上、轻松的生态文化休闲理念,开发趣味性、体验性、参与性生态文化游线路和项目,建设以低碳环保为特征的新型生态旅游景区,创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和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单位,构建山水相济、人文共美的生态旅游目的地。

加强传统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蓬安的汉赋文化、名人文化、养生文化等,积极开展汉赋文化陈列馆、名人文化纪念馆、中医药文化陈列馆等保护展示项目的建设。加大蓬安国家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建立蓬安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档案。将生态文化的元素融入文化场馆的建设,同时借助文化场馆的建设,弘扬和展示生态文化。

挖掘提升传统生态文化。弘扬天人合一等传统文化,培育蓬安的生态文化载体。创作以山水文化、东汉文化等文化资源为题材的摄影、散文、诗歌、书法、绘画及音乐作品,同时融入生态文化,使山水诗、山水画等文艺作品成为蓬安生态文明建设的载体,树立蓬安的生态文明示范县形象。

第二节 推动生态价值转换,助力生态蓬安建设

一、系统探索两山转化实践路径

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路径。坚持生态+理念引领,将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生态产品,将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动能,开展两山实践基地建设。

做强蓬安绿色产区品牌。发展生态品牌农业,培育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推动农产品价值倍增。以+旅游为理念,以嘉陵江、四川蓬安国家森林公园为资源基础,推进森林康养、怡情研学、民宿经济、生态旅游等新业态发展,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推进生态工业发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经济协调发展实现双赢。加强与长江中下游区域协同联动发展,强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引导中下游地区资金、技术、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蓬安转移。

二、大力推动生态价值转化

生态++生态两个维度,构建发展活力足、竞争能力强、特色鲜明的生态产业体系,以良好的生态环境拉动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以及生态服务功能,吸引产业、商业、住宅、饮食等项目落户,实现价值共创。依托自然生态资源,深入实施生态景观打造工程,引导乡村生态旅游规范发展,推进生态旅游沿线及周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环境整治,促进生态资源与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融合,创新新兴生态旅游产品。

第五章 加强协同防控,巩固提升大气质量

第一节 深化工业废气源防治

加大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实施废气深度治理,燃气锅炉实施低氮燃烧改造,强化废气无组织排放管控,加大对物料贮存、转运和输送、设备与管线泄露等排放源的管控力度。加强园区大气污染治理,制定实施一园一策废气治理方案。加快推进汽配、建材、包装印刷、塑料制品、加油站等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加快生产设备密闭改造,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全面推进达标排放。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降低生产、生活类有机溶剂和建筑涂料VOCs含量,禁止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建筑涂料和生产生活类产品。聚焦夏秋臭氧污染,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

第二节 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

加大在用车排放监管力度,逐步建立尾气排放遥感监测和黑烟智能监控网络,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车载诊断系统(OBD)、尾气排放达标情况等监督抽查。加强对重型柴油车运营监督管理,推行分级分类管理。持续开展老旧柴油和燃气车辆淘汰工作,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以下排放标准汽车,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将县城建成区纳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逐步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特别是县城建成区。督促航运公司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逐步提升燃油质量,推动船舶改造加装尾气污染治理装备。不断提高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开展港口油气回收治理、干散货码头粉尘、装卸载扬尘专项治理工作。

第二节 强化城乡面源污染防治

开展扬尘综合治理。加强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强化文明施工和绿色施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六必须六不准管理,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六个百分百,实现视频监控、颗粒物在线监测全覆盖。加强工业堆场、码头、搅拌站、烟尘等管控,减少扬尘污染。加强道路保洁扬尘治理,制定更高的道路保洁作业标准,更新优化机械化清扫设备,到2025年,县城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

加强生活及餐饮业污染控制,强化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排放规范化整治,推广城市建成区电烧烤和集中规范熏制食品。建设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综合管理平台,建立餐饮油烟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严控秸秆露天焚烧,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监管网络,落实片区责任,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季节、重点时段,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和监测预警,推行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综合运用无人机、高清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露天焚烧非现场监管,提高监管范围和效率。加强推动实施测土配方,减少化肥施用量。推广密闭负压养殖试点,减少农业氨排放。优化种植业结构,大力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4%

第三节 强化污染天气应对,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强化污染天气应对。提升污染天气应急应对能力,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全面推行差异化减排,鼓励错时生产、错季作业,监督错峰生产落到实处。严格执行蓬安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夯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严格落实一厂一策,强化监督定点帮扶,推动应急措施落实落细。完善污染天气区域联合预警机制,探索开展污染天气重点污染源区域联合管治,建立预防性污染天气应对监管机制。加强污染天气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建设,整合县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以及空气质量微站数据,建立完善空气质量监测信息网络,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气象部门联合会商预报机制,加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报。

制定碳排放工作方案。结合南充市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和分解的目标任务,制定县域碳排放工作方案,明确蓬安县碳排放达峰目标、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并加以落实。鼓励能源、工业、交通和建筑等领域制定达峰专项行动方案。推动电力、建材等重点行业制定达峰目标,在2030年左右实现碳排放达峰。鼓励蓬安聚腾建材等企业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强度对标活动。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依据《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在全县范围内鼓励减排创新行动,开展低碳试点建设,鼓励企业开发绿色低碳产品,培育低碳产业。

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重点在工业行业、交通运输、建筑等领域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升级工业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控制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加大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开展绿色低碳产品。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推行绿色低碳建筑。加强标准化规模种植养殖,控制农田和畜禽养殖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

第六章 强化三水统筹治理,提升水生态环境

第一节 强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系统治理

强化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实施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管理。健全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推进工业、城镇和农业节水。全面落实取水许可证制度,加强水源保护利用相关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强化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严控不合理新增用水。建立水资源管理协商机制,协调好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防洪安全保障与水能资源、航道岸线等开发利用关系。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实行废水资源化,鼓励综合利用。统筹建立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对重要江河湖库开展水生态环境评价。强化调度管理,将生态流量调度纳入水资源调度方案,对水库、闸坝、电站、引调水工程实施动态调度,加强对生态下泄流量的监测、监控和监管,保障重点河流基本生态用水需求。

实施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深化流域分区管理体系,优化水功能区划与监督管理,明确各级控制断面水质保护目标,逐一排查达标状况。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地区,应依法制定并实施限期达标规划。依托排污许可证信息,建立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管理的水污染物排放治理体系。

持续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以县级集中式水源地为重点,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巩固饮用水水源整治成效。加快推进县城备用水源地建设,提升县城水源地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农村水源水质监测,建立健全部门间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大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等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水源环境管理档案。加强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监控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到2025年,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比例不低于90%,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第二节 加强江河湖库湿地生态保护治理

健全流域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编制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差异化治理。执行流域协作制度,流域上下游各级政府各部门加强协调、定期会商,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执行跨界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研判预警、拦污控污、信息通报、协同处置、纠纷调处、基础保障等工作,防范重大生态环境风险。加强重点饮用水水源地河流、重要跨界河流以及其他敏感水体风险防控,编制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方案。

推进嘉陵江流域共抓大保护。推进嘉陵江蓬安段、湖库、干支流协同治理,加强治污治岸,强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强化干支流和重点湖泊水质目标管理与跨界断面监测预警。加强干支流水库群优化调度,确保跨界重点河湖生态流量。实施好嘉陵江十年禁渔,推动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因地制宜实施水源地安全防护工程,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深化工业加快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坚决禁止在嘉陵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扩建化工、印染、纸浆等存在污染风险的工业项目,禁止在1公里范围内新布局化工园区,依法淘汰取缔违法违规工业园区。深入实施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加强监管确保末端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持续推动重点行业、重点流域(区域)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进一步提升废水循环利用率,持续开展散乱污涉水企业综合整治。

加强重要湖库湿地生态保护治理。实施重点湖库保护修复和综合治理,保障生态流量,提升重点湖库库区及上游区域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功能,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湖库水生态系统健康评价。

第三节 持续深化水污染治理

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与规范化建设。按照排查、监测、溯源、整治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排污口排查溯源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全面启动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工作,完成排污口分类命名、编码并规范设置标志牌。开展河湖排污口普查及信息台账建设,完成入河排污口登记、审批工作。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要求,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到2022年,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全部整改到位,实现嘉陵江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自动监测全覆盖。到2025 年底前,全面完成排污口整治及规范化建设,建成流域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

深化工业领域水污染防治。结合自身特点和蓬安整体产业发展布局需求,合理规划园区范围和产业,科学测定园区内废水的产生量,采取自建、依托等方式实现园区内废水的100%处置。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完善园区雨污水管理的建设工作。实施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扩容,完善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相关手续,开展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收集管网完善工程,提高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优化提升处理工艺和技术水平,确保稳定运行。工业废水重点排污单位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进一步提升废水循环使用率,减少工业用水量,持续开展散乱污涉水工业企业综合整治。

深入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统筹考虑城镇规划发展规模,推进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继续完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快实施城区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沿河截污、调蓄和治理等措施,应收尽收,有效提升生活污水收集率。对进水情况出现异常的污水处理厂,开展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强化溯源整治,对嘉陵江干流及重要支流沿岸污水管网、提升泵站开展巡查与修复,杜绝污水跑、冒、漏、滴现象;建设初期雨水拦截设施、存储设施和收集系统,避免高浓度雨水直接入河。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防止反弹长效机制。

持续加强农业水污染防治。强化种植业面源污染整治,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建设农业绿色发展示范片等。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养殖污染综合防治,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推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标准化改造和建设,加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综合利用。在养殖散户相对集中的区域,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将养殖散户粪污处理与农村户用沼气池结合,收集处理周边散养畜禽养殖粪污,有效减少畜禽养殖污染。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实施雨污分流、畜禽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水产健康养殖,加强水产养殖集中区域渔业水域环境监测,规范工厂化水产养殖尾水排污口设置,在水产养殖主产区推进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实现尾水回用率100%。到 2025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95%以上。

加强船舶码头水污染防治。加强蓬安码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化学品洗舱站等设施建设运行,提升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能力。严格船舶污染源头控制,新船舶要严格按照船检技术法规要求,配备防污染设施和船舶受电设施。加强现有船舶污染治理,推进船舶改造升级,加快完善运输船舶生活污水存储设备或处理设施,合规地分类、储存、排放或转移处置油污水、残油(油泥)、船舶运营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全面完成符合改造条件的船舶防污染设施加装改造,鼓励未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老旧运输船舶、餐饮船提前拆解。强化船舶污染防治监管,降低水上危化品运输和船舶溢油漏油等风险,深化三无船舶专项整治,严格自用船舶管控,推进船舶系统受电设施改造,加强船舶信息化建设。

第四节 积极推动水生态修复

保障河湖生态流量。落实国家节水行动,优先保障生活用水,适度压减生产用水,增加生态用水。制定江河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和调度计划,加强生态流量保障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推进水资源和水环境监测数据共享,开展生态流量监测预警试点。加强对生态下泄流量的监测、监控和监管,保障重点河流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到2025年,生态流量管理措施全面落实,嘉陵江干流及主要支流生态流量得到有力保障,河湖生态用水逐步得到退还,重要湖泊生态水位得到有效维持。

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实行全面禁捕,主要包括嘉陵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有效恢复嘉陵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加快促进水域生态环境修复。开展水生态调查,以大深沟水库等为重点,试点开展浮游动植物、鱼类的特种量、种类、密度调查,动态分析水库水质、富营养化状况。强化河湖水生态环境评价,开展金溪航电枢纽水电站成库后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开展分区管理、用途管控,建设生态岸线。加强嘉陵江干支流水生态空间保护,防止侵占河流湖泊两岸水生态空间,综合运用河道治理、清淤疏浚、自然修复、截污治污等措施推进水体生态修复,增强水体流动和河流生态系统,因地制宜恢复水生植被,有序恢复鱼类的三场一通道,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严防巴西红耳龟等外来水生生物入侵,保护恢复土著鱼类和水生植物多样性,建立健全河流湖泊休养生息长效机制,推进水生生态系统功能恢复。

加快蓬安美丽河湖建设。以大泥溪(徐家河蓬安、营山交界)等其他流域为重点,实施流域沿岸农村、场镇污水截流、收集,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加强流域范围内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因地制宜补齐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短板,促进重点小流域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对大泥溪河流域开展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与恢复、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水土保持。

第五节 加强地下水环境保护

持续推进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估,建立地下水污染源清单,评估其污染趋势和健康风险。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测,定期开展区域地下水污染监测并发布地下水监测信息。到2022年底前完成地下水污染源状况调查。加强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等地下水污染源对地表水的环境风险管控。

第七章 深化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土壤安全利用

第一节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加强工业污染源防控,强化规划环评刚性约束,严格重点行业企业准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加强农业污染源头管控,持续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开展病虫草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水肥综合调控。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严格农用地灌溉用水管理,依法开展灌溉水水质监测,水质未达到农田灌溉用水水质标准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改善。加强生活污染源防控。逐步改变生活垃圾以填埋为主的处理方式,开展存量垃圾治理,提高垃圾焚烧处理比例。逐步开展废旧电池、废旧灯管、过期废弃药品等社会源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防止无序进入土壤产生污染。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开展重点企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再生利用行业企业等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第二节 加强土壤污染风险防控

持续推进工业园区、油库、加油站、页岩开采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区域土壤调查评估。依法推行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耕地,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建立优先保护耕地保护措施清单和周边禁入产业清单。加强安全利用类耕地风险管控,优先采取农艺调控类、替代种植、治理修复等措施,持续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行动。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为基础,开展建设用地风险评估工作。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土壤环境重点企业监管,督促重点企业落实隐患排查、自行监测工作。

第三节 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依托省、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建成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污染地块和治理修复项目管理数据库。对纳入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的地块,有效落实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治理修复要求,加强治理修复过程监管,严格处置治理与修复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监管,未利用地块拟开发利用的,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符合用地功能要求后开发利用。

第八章 强化固废源头减量,提高综合利用水平

第一节 推动源头减量管理,完善分类收集体系

全面实施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提高综合利用率,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减排。逐步降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控制贮存处置总量。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逐步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系统,严禁工业固废、农业固废、医疗废物、园林绿化垃圾、建筑垃圾、污泥等混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健全强制报废制度和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处理体系。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推广建筑新材料、新技术倡导装修使用简单化,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禁止建筑垃圾违法处置,持续减少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一次性塑料制品等使用,推广可降解地膜使用,大幅减少白色污染。

第二节 提高综合利用水平,提高处置能力短板

加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推广应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强化资源高效利用和精深加工,拓宽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渠道,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提高炉渣、冶炼废渣、粉煤灰及其他废物等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等综合利用水平,到2025年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60%。推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资源利用,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面向解决建筑垃圾废弃堆存和建筑砂石等材料短缺的矛盾,培育或引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企业,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高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重点推动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等主要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立多途径的利用模式,完善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提高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

第九章 深化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业农村环境治理

第一节 建设绿色低碳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田园生态系统修复

遵循生态系统整体性、生物多样性规律,建设完善生物缓冲带、防护林网、灌溉渠系等田间基础设施,恢复田间生物群落和生态链,实现农田生态循环和稳定。优化乡村种植、养殖、居住等功能布局,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打造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环境优美的田园生态系统,修复农业农村生态景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提升农业的生态价值、休闲价值和文化价值。

二、加强水生生态保护修复

严格实施重点河流禁渔期和禁渔区制度,严格落实长江流域10年禁捕规定,深入推进嘉陵江流域全面禁捕。严厉整治绝户网等非法捕捞行为,坚决取缔违法渔具渔法,推进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保持对电、毒、炸鱼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完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系连通建设,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工程。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采砂方案,明确禁采期和禁采区并定期公告。

三、加强耕地资源保护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措施。到2025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8万亩。加强农田污染防控,依法禁止未经处理达标的工业和城镇污染物进入农田。划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加强受污染耕地开展治理修复。启动受污染耕地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

四、建立节约高效的农业用水制度

大力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灌溉、机电提灌智慧灌溉、喷灌、微灌、水肥一体化、精准施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建立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到202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稳定提高。推行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核发农业取水许可证,加强农业取用水计量在线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到2025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农田水利设施较完善的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落地实施,探索水权流转机制取得初步成效。

五、加强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

加强农作物、畜禽、水产种质资源和农业野生植物资源的普查、系统调查与抢救性收集,加大珍稀、濒危、特有资源与特色地方品种收集力度,建设果桑药菜农作物种质资源圃和畜禽渔蚕蜂保种场(区),推进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和利用。开展濒危野生植物物种调查和专项救护,防止种质资源的灭失。加强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建设,推进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原生境保护、移植保存和人工繁育。建立外来物种风险监测评估与防控机制,开展外来入侵有害生物综合防控试验示范。

六、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使用

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量行动,推广化肥减量增效、农药减量控害技术。实施高剧毒农药替代计划,加快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到2025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规范限量使用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兽用抗菌药物。到2025年,饲料产品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建立农药、兽药、种子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电子追溯制度,推动追溯管理全面实施。

七、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达到94%。完善农膜管理制度,推广加厚地膜和生物可降解地膜,到2025年废旧农膜回收率达93%。深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农牧结合生态治理模式,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5%。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理体系,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90%以上。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现集中收集、统一无害化处理,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1个。提升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水平,水产养殖尾水实现有效处理或循环利用。

第二节 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打造和美乡村

一、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结合幸福美丽新村和扶贫新村建设,完善旅游城镇、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集贸市场等乡村公厕建设,全面完成乡村公共厕所建设任务。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加快推进农村户用厕所建设改造,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注重乡村旅游厕所与自然环境相协调,推进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乡村旅游点等公园、景区内的村庄厕所配套建设。探索建立厕所粪污贮存、收集、运输、处理体系,推行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并资源化利用。至2025年,全县村级公共厕所覆盖面达73%,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

二、推进农村垃圾革命

进一步巩固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农村垃圾收运处置机制,加强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完善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适当增加收集点和转运车辆,推动乡镇垃圾中转站提标升级,保障收储运系统运行正常。建立村庄保洁制度。积极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置,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大力开展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建立工作台账,逐步销号。至2025年,全县10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35%

三、推进农村污水革命

积极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推进原则,全力抓好农村河道、池塘、水库、渠系污水等治理工程,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大力开展污水源头整治行动,全面推进清淤疏浚,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优先实施聚居度高、环境质量特别差的区域污水治理,大力推进农村居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围绕水安全有保障、水资源有保证、水生态有保护、水文化有底蕴、水景观有特色,大力推进水美新村建设,建成水美新村10个以上。积极推进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至2025年,全县75%以上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限期完成禁养区畜禽养殖退出。按照我县已划定的禁养区及畜禽养殖清单,实现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的退出,并做好退出区域遗留畜禽粪便清理、病死畜禽填埋场地及其他疑似污染场地区域的整治,确保退出区域的环境风险可控,消除潜在的环境污染。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设及监管。积极鼓励全县畜禽养殖场(小区)开展畜禽粪污专业化集中处理,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技术模式,加强对已有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还田和专业化处置的监督检查,核实专业化设施建设的可行性和实际运营情况;还田利用的重点需要核实消纳土地的配置数量、养殖场到消纳土地间运送设施及应急设施的配置情况。

持续推进渔业绿色发展。需强化对渔业绿色发展的宣传和监管,对占用河道养殖的,需限期完成整改和退出。重视养殖尾水的处理和利用,养殖尾水用于农田灌溉或其他用途时,执行国家或四川省相应的水质标准。集中连片池塘养殖区域和工厂化养殖场可因地制宜采取生物净化、人工湿地、生态沟渠、生态塘或种植水生蔬菜花卉等措施对养殖尾水进行处理,实现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

四、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

推进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划定,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达到90%。建立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完善农村饮水安全监测网络,健全检测制度,定期开展水质检测,提高水质保障水平。整治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加强水源周边污水、垃圾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处理处置,防治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建立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水源污染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防范风险。

第十章 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筑牢生态安全格局

第一节 全面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以嘉陵江蓬安段为骨架,主要支流为支撑,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支点,构建生态安全屏障。重点加强嘉陵江水域生态廊道为骨架的绿色生态廊道防护林体系,全力推进植树造林,加快实施大规模绿化蓬安行动,全力推进沿江护岸林建设,对嘉陵江沿岸山体森林植被进行修复和改造,对符合条件的25度以上、重要水源地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争取到2025年建成嘉陵江蓬安段生态走廊10公里。构建结构合理、功能稳定的沿江、沿河生态系统,保护生态岸线,增加城镇间生态连通性,提高绿色廊道的生态稳定性、景观特色性和功能完善性。整合现有蓬安国家森林公园、相如湖国家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整体提升区域生态系统连通性和完整性,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管护。强化区域生态环境综合管理,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加快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加强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生态环境影响监管,保护重点野生动植物资源,明显提升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优化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重点支持生态产品保值增值。维护和提高区域提供各类生态服务和产品的能力,提升优质生态产品的供给和转化能力,促进重要生态功能区经济社会和生态保护的协调发展。

第二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全面构建生态保护体系,有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保护和建设森林生态系统,继续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形成重点区域植物层次多样、景观类型丰富的森林生态格局。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加强严重退化湿地生态恢复,促进生态功能改善,保持湿地面积,确保生态系统稳定,规划建设一批湿地公园,推进湿地生态走廊建设,打造立体湿地生态空间与人居环境优化协同共生典范。推行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强化地质灾害生态工程治理,实施道路、水电、建筑等工程创面植被恢复,加强工矿废弃地修复利用和生态治理,修复受损地块,实现区域生态良性循环。

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估。以蓬安国家森林公园为重点开展陆地生物多样性调查,综合评估县域生物多样性分布格局特征、保护状况与保护成效。加强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积极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和野化放归,科学进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再引入。强化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利用监管,开展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及其制品的认证标识。加强生物安全和入侵物种防治,开展外来物种现状调查和评估,及时掌握其分布状况、入侵途经和危害程度。开展外来入侵物种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影响研究制定外来入侵物种防治措施和应急管理工作机制,预防和控制外来物种入侵,维护区域生物安全。

第三节 重点区域生态治理与修复

实施重要岸线保护与修复工程。持续开展嘉陵江干流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嘉陵江干流自然岸线保有率,提升岸线生态功能,持续实施嘉陵江两岸造林绿化等工程。对嘉陵江蓬安段开展流域生态保护与治理,沿岸建设水源涵养林3万亩,对锦屏漫滩湿地核心区5千亩、缓冲区3千亩进行修复与治理。

推进城市生态修补与修复。完善城市绿地体系,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入园的要求,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城郊生态绿地、绿化隔离地等建设。加强城市山体河湖等自然风貌保护,实施城市河湖生态修复工程,系统开展城市江河、湖泊、湿地、岸线等治理和修复,高标准推进城市水网、蓝道和河湖岸线生态缓冲带建设,恢复河湖水系连通性和流动性。

第四节 打造嘉陵江绿色生态走廊

建设嘉陵江蓬安段绿色生态走廊。开展嘉陵江生态廊道建设,打造沿江生态保护走廊。启动嘉陵江两岸生态环境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优化嘉陵江沿岸区域产业布局,打造嘉陵江沿线绿色生态经济链条,形成旅游业带动下的林农产业带、特色景观带、水源涵养带相结合的自然生态体系促进流域生态文明发展。

建设县域重点小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以嘉陵江蓬安段主要支流为重点,其他支流、湖泊、水库、渠系为支撑的绿色生态廊道防护林体系,构建结构合理、功能稳定的沿江、沿河生态系统,保护生态岸线,增加生态连通性,提高绿色廊道的生态稳定性、景观特色性和功能完善性。以相如湖国家湿地公园、四川蓬安国家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为重点提升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

第十一章提升环境风险防控严守生态环境安全

第一节 完善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全过程管理,严格源头防控、深化过程监管、强化事后追责,守住环境风险底线。推进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建设,落实专职机构、人员,明确机构职能职责。强化生态安全工作协调制度和突发事件应对制度,落实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主体责任。按时完成县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积极配合、圆满完成南充市生态环境事件指挥部在蓬安开展应急演练任务。

强化区域、流域、行业环境风险防控。开展嘉陵江(蓬安段)流域极其重要支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加强与仪陇、高坪等区县应急联动机制,防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建立环境安全隐患动态清单,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制度,落实涉危、涉重、有毒有害物质等重点行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相关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开展四川蓬安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建立重点环境风险企业清单,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信息登记和信息公开,督促企业完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和环境应急设施。以县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完成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安全,防范饮用水源环境风险。

第二节 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体系

提升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厘清环境应急管理职责,完善各部门职责清单。加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敦促企业按行业分年度完善企业备案,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事故应急演练。健全环境风险源、敏感目标、环境应急能力及环境应急预案等数据库,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

加强环境应急物质储备。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建设,结合辖区内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情况,建立应急物资储存、补充、更新、轮换、调运等管理机制。实行物资储备信息动态化管理,形成应急处置物资持续应急供应能力。强化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物资的监督管理,加强涉风险企业风险应急物质的储备。

提升环境应急响应能力。强化部门应急联动,增强生态环境、水利、交通、应急管理、海事等相关职能部门环境应急联动能力,与区域内企业联建环境应急处置队伍,强化应急演练。强化流域风险联防联控,与仪陇、高坪等区县开展流域风险防控跨区域联动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提升应急监测预警能力,推动环境应急预警平台与已有水环境、大气环境等网络数据平台对接,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早发现、早调度、早处置。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确保突发环境事件监测的及时性、可靠性、真实性。

第三节 强化危废及危化品风险防范

推进危废源头减量和处置能力提升。严格环境准入,新改扩建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依法落实工业危险废物排污许可证制度。鼓励企业开展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技术研发和应用,推进有害垃圾中危险废物分类集中收集。

强化危废环境风险防范。健立危险废物动态管理数据库,督促相关单位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格落实贮存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风险隐患。加强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监管,建立危险废物收集体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深入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转移、随意处置等违法行为,加快建立有害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推进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转移运输便捷化。加强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防范环境污染风险。

强化危险化学品风险防范。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现涉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全覆盖。加强新污染物识别和治理能力。开展新污染物筛查、以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全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为调查对象,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加强新污染排放控制,强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第四节 加强辐射安全监管

加强辐射监管能力建设。认真配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规范辐射建设项目行政审批行为,完善电离和电磁辐射环境监管机制、完善辐射环境应急体系、加强辐射监管队伍能力、探索辐射知识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机制等工作,提高蓬安辐射环境综合管理水平。建立以生态环境部门为主体,公安、卫生等部门积极参与的辐射安全联合执法体系。加强对涉及辐射单位的监管监测和监督性检查,强化辐射环境和个人剂量监测,完善个人剂量和职业健康体检档案,保障辐射环境和人员安全。加强放射源长效监管,完善放射源、射线装置和开放性同位素应用分级监管。加大辐射信息公开力度,配合上级建立辐射宣传平台,提升公众辐射认知水平。

加强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和放射性异常物品处置,杜绝非法存放。加强电磁辐射环境监管,严格广播电视、移动通信、高压输变电等伴有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妥善化解电磁辐射引发的矛盾纠纷。

加强辐射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加强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市局定期对射线装置操作情况及辐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健全辐射事故应急组织机制和体制,完善管理制度,配齐辐射安全防护设施和监测设备。

第十二章 深化改革创新,健全环境治理体系

第一节 深化环境管理体制改革

深化环境执法监管制度改革。完善我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结合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建设,落实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明确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机构和人员,推进基层跨流域、跨部门的综合执法,构建多元共治监管格局。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环保执法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定期通报案件办理及移送情况,做到案件信息互通共享,严厉打击涉刑环境违法行为,不断增强环境执法威慑力。健全完善环保行政执法与公众监督、舆论监督和司法监督相结合的环境监管机制,形成公平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积极推进环保法庭、环保监察机构等环保司法队伍建设,实行环境保护案件专业化审判。

压实党政生态环保主体责任。结合《蓬安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实绩考核办法(试行)》,制定蓬安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细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结果部门衔接机制。建立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导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

发挥企业环境治理主体作用。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推动排污单位按证排污、持证排污,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强化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管理。加大清洁生产推行力度,持续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强化企业环保自律,指导企业建立环保内控制度,推动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规范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企业公开环境治理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社会共建与公众参与。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政务信息公开,提高群众生态环境工作知晓度。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多元化投诉举报平台渠道,鼓励公众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探索运用大数据平台及时掌握群众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反映投诉。健全环保重大决策及重大项目公众参与机制,积极探索环保设施线上云开放。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在文化宣教、公众参与、调研实践等方面开展公益活动。

第二节 健全环境治理机制

坚持标准引领,完善落后产能淘汰机制。通过强化环境标准引领技术升级,用更严格的环保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充分发挥标准在污染整治中的强制性作用、在结构调整中的先导性功能。重点加强超低排放改造、绿色品牌创建、环境友好产品创建、清洁生产源头管控以及执行更严格的蓬安标准,促进重污染行业、特色行业的整体提升,提高企业的污染治理水平。

完善生态环境管控机制。空间管控项目准入形成合力。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实施生态空间管控制度,做好多规合一与国土、建设等规划衔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分区分类精准管制。优化国土开发格局,编制环境准入清单,完善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和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制定不同区域生态保护、环境准入、污染治理、绩效评价等差异化政策,调整区域发展方式和开发强度。根据蓬安区域和嘉陵江流域资源禀赋和环境容量,完善项目环境准入条件,引导产业合理布局。严格禁止不符合三线一单和产业政策要求的建设项目,全面规范建设项目的选址、生产工艺、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防治措施,杜绝落后产能转移。继续深化落实空间、总量、项目准入三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严格实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切实强化源头防控。

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更加完善。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优化服务,加快推进排污许可证申报制度。强化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进行环境监管执法,确立在线监控、刷卡排污数据合法地位,抓好总量执法手段,建立企业自证守法和生态环境部门监管执法并行的监管模式,把重点监管执法与固定源双随机日常执法相结合,严厉查处环保违法行为。

环境执法机制深化创新提升。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动执法等机制,逐步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综合监管的环境执法工作格局。注重环保行政执法与公众监督、舆论监督、司法监督的结合,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形成公平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积极推进环保法庭、环保监察机构等环保司法队伍建设,实行环境保护案件专业化审判。坚持铁腕执法,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措施,严守环保法治底线,严格实行按日计罚、刑事追责等强有力的执法手段,提高处罚震慑力,始终保持高压严管的执法态势。重点加强对违法排污企业、重点环境问题和重点区域的环境执法检查。

加强社会公众促进机制。进一步发挥环境政策作用。深化环境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的环境资源指标配置机制,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动态管理,促进排污权指标向优质高效领域流动。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规则,重点保障重大项目及民生、环保等基础设施项目。活跃二级市场,推动主要指标跨区域跨行业交易;落实排污权调配和考核机制,积极向上争取指标,服务地方经济。

健全环保投融资机制。不断优化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更多实施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和杠杆作用。积极拓宽环保投融资渠道,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信贷、融资方面的积极作用,强化对生态环保事业的资金支持。创新环保融资方式,建立融资信息平台,鼓励发展生态环保投资基金,创新信贷服务,支持开展排污权抵押贷款,生态环保项目股权和债券融资,引导社保资金、保险资金参与生态环保项目,探索发行环保公益性债券、彩票等。

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大力推进重污染行业和工业园区的第三方治理,提高专业化、集中式治理水平。逐步建立完善的第三方治理模式和持续发展机制,建立严格的第三方治理绩效考核制度,推行第三方治理机构信用建设,创设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积极推进环境监测市场化。优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治理模式(PPP),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重点推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领域实行建造-运营-移交(BOT)、民间主动融资(PFI)、建造-移交(BT)等模式。

切实强化公众参与。依法尊重和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构建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决策的有效渠道和合理机制,积极创设公众参与平台,有效利用网络信息化平台,支持和动员全社会力量与环境违法行为作斗争。引导鼓励公众对政府、企业环保工作进行监督评价,最大程度的发挥公众参与对推动环境治理、深化环保改革的强大动力,让公众在政府环保决策和评判环保工作成效拥有更大话语权,使环保工作的出发点真正落实到公众对环境质量的诉求上来。

建立健全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环保舆情动态监测、分析和跟踪,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响应机制,加强舆论正面引导。高度重视网络社交新媒体在传播突发环境事件中的作用,积极利用官方微信、微博等方式及时呼应舆情关切。

第三节 健全环境监管监测体系

一、健全环境监测体系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加快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生态、噪声、辐射等要素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统一规范、数据互补、资源共享、科学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向农村地区延伸;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断面)实现重点流域全覆盖,建设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满足评价和考核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满足环境管理要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实现县域和用地类型全覆盖,在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重点工业企业及周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场及周边等设置土壤环境风险监测点位。推进天地一体化生态监测体系建设,统筹自然保护区、重点区域典型自然生态系统以及城镇、农村生态系统在内的生态监测体系,定期开展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的监测、调查和评估。

完善环境预报预警能力。建立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体系,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平台建设,提高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和污染预警水平。以嘉陵江及其主要支流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为重点,结合流域水质风险特征,统筹现有监测点位与布局,建立水质监测预警系统,提升跨界河流水质自动监控预警能力,推进重要湖泊、水源涵养区、地下水水质监测预警。建设土壤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开展土壤中持久性、生物富集性和对人体健康危害大的污染物监测,提升土壤风险评估和预警水平。建设生态环境风险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对生态保护红线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内人类干扰、破坏生态等活动进行监测、评估与预警。

加强环境监测机构建设。以省以下环境监测机构垂直管理改革为契机,推进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结合区域布局和工作需求,因地制宜提升环境监测机构能力,推进环境应急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队伍快速响应及处置能力。加强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管。

二、完善环境监察执法体系

严格环境执法监督。推进环境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权责统一的环境执法体制,完善环境执法监督机制,有序整合执法监督力量,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全面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积极创新基层环境监管机构设置形式,合理配置基层环境监管力量。推动环境监管服务向农村延伸,在工业园区及重要乡镇(街道)配备环境监管人员,鼓励条件较好的村、社区设立环境保护监督员,加强基层环境执法。探索建立按流域(区域)设置环境监管与行政执法机构试点。强化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完善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制度。严格贯彻实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严厉打击污染控制装置造假、排放不达标、不依法公开环保信息等行为。

提高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全面提升环境监察执法机构的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人员设备配置,加快无人机、无人船、走航车、便携式VOCs 检测仪等高科技装备和环境执法基础设备配置,提升环境监督执法效能。

完善污染源监测体系。加强污染源执法监测,健全涵盖固定源、面源和移动源污染源监测体系。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自动监测预警机制,提高污染物超标排放、自行监测设备运行等信息获取能力和报警功能,实现对排污单位智能化监控。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日常运行管理和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推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在环境执法中的应用。

三、提升环境信息化水平

加快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采集和整合环境质量、环保基础设施、污染源、企业环保信用等信息,整合数据资源渠道,扩展环境数据来源,配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建立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库,实现数据多部门互供互享。

建设环境大数据综合应用系统。配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建设集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项目管理、环境执法、排污许可证管理、排污费(税)征收、排污权交易、环境信用动态管理、环境应急指挥、视屏会议等功能于一体的环境大数据综合应用系统,并增强网络安全防御能力。

建设互联网+环境监管与综合服务平台。配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建设环境信息网络综合服务平台,逐步形成集环保政务、环境信息发布、公众咨询与一站式办事服务等于一体的平台系统,提升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利用综合服务平台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并面向公众和社会组织开放和共享数据平台。加强环境业务在移动应用的延伸,构建互联网+环保移动办公及微信接入平台。

四、强化环境管理决策支撑

加强环保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环保系统行政管理、环境执法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选拔、培训、考核等机制,提高环境监管队伍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加强环境统计调查。推进资源环境统计监测核算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统计规范化水平,扩大环境统计范围,提升环境统计数据质量。开展乡镇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善生态环境基础信息库。整合环境资源管理信息,强化统计分析,加强调查成果的应用。

推进环保高新科技应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发挥市场对绿色产业发展方向和技术路线选择的决定性作用,支持企业加大对环保科研投入,引导企业与科研机构加强合作,开展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研发绿色循环、高效节约、清洁生产、超低排放的生产技术和工艺。推动环保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不断提升环境科技支撑能力。积极引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污染土壤修复等技术,推广高效烟气除尘和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成熟实用技术。积极推进资源环境承载力核算、环境损害赔偿鉴定、环境健康调查监测评估等技术的应用。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管执法

加强统一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推动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转化和落实。各相关部门相互协调,构建跨部门跨行业协调机制,创新管理体制,做到目标责任明确、任务落实、投入到位。建立综合决策和部门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实现综合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属地负责,分级实施、上下良性互动、层层抓落实,全面推进规划实施。

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上级授权、指导和支持。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根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制定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每年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各级政府狠抓工作落实、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落实环境监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突出加强基层环境监管队伍建设,配齐监管人员,配足监管装备。完善配套制度、各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考评办法和负有环境监管职能的部门之间监管工作协作整合方案,进一步细化网格化监管工作流程,明确监管职责等。强化督查考核,定期对各级网格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

第二节 实施激励政策,加大环保投入

加大公共财政环保投入。加大经济政策对环境、污染治理相关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要把环境保护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不断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建设和修复、农村环境保护、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保障重点环保项目的资金需求。

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创新支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支持,鼓励各类投资进入环境保护市场;完善财政、金融等政策,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途径,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商业模式参与污染防控治理;推广绿色信贷,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支持发行绿色债券,开展排污权抵押贷款;发挥保险市场推动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作用,在全县范围内逐步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

加强环保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协调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部门,加强环保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将环保人才队伍能力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努力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充分发挥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环保人才工作的积极性。

第三节 强化科技支撑,积极交流合作

增加环境保护和节能的科技投入。建立生态环境信息网络,建立高效的环境信息化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的环境信息管理制度、加强环境信息化标准与规范体系建设构建生态环境信息网络。加强环境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环境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提高环境监管水平。强化信息化监管、环境污染应急水平;建设环境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整合信息化资源。利用现代物联网技术,有效整合和拓展环境管理信息化智能化资源,实现基础信息、自动监测、执法监管、预警预测、资源配置等数据共享。加大环境保护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推广成熟先进适用的污染防治、节水、循环再利用、生态修复等技术,扶持资源综合利用,培育环保龙头企业。

加大环保人才交流培养力度。借助成都、重庆、南充等地人才库优势,采取聘请、培训、引进等途径,主动与周边知名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大中型环保企业联系,促进环保人才交流培养。定期选派环保人才到省部属单位,参与具体业务工作,接受进修式培养。积极与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通过联合开展科研项目培养环保人才。积极推行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培养带动环保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通过建立特聘专家、项目合作、兼职等灵活的用人机制,聘请相关领域高层次专家解决业务难题,承担专项工作,培养工作团队。

第四节 加强评估考核,完善监督机制

加强规划实施评估考核。对照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结合重大项目,按年度制定推进计划,进一步细化目标,落实责任,明确举措,确保规划落地实施。加强实施检查监督和年度考核,建立规划实施评估考核机制,对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落实情况进行及时评估总结。2023年和2025年底,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向县政府报告,并作为对地方党委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规划动态修订机制,结合规划实施评估结论,将规划方案中发生较大变化而导致无法继续实施的内容,以及规划目标预期无法达到、现状超出预期或由于外部政策条件发生变化,导致规划目标无法继续实施的纳入规划动态修订。

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加强规划宣传,完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发挥人大、政协和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作用,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规划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第五节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参与

完善规划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公开规划全文、实施内容、进度计划、实施主体等信息,及时反馈规划实施进度情况和评估情况。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完善规划民意调查、专家咨询、利益人听证等公众参与渠道,推动人民环保监督员制度建设。畅通并完善对规划实施的日常性监督机制、人大代表问政监督机制、环保督察机构的质询监督机制以及公众和社会团体的社会监督机制。

加强宣传教育。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的宣传解读。以开展6·5世界环境日、6·17全国低碳日等宣传活动为主线,打造蓬安特色宣传模式,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和动员居民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选公众参与案例和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发挥先进典型的价值引领和榜样示范作用,积极培育生态道德;大力弘扬生态文化,组织开展生态环保主题公益广告征集展播、征文、摄影和书画大赛活动。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环境信息公开的重点,特别是环保审批、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环境质量等方面信息公开。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不同媒介实现多渠道信息公布,满足公众对环境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更好地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加强公众参与引导。畅通公众表达渠道,在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实施、后评价、信用评定等环节,依法有序增强公众参与程度。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行为,支持有关组织提起公益诉讼或公民提起民事索赔,及时呼应舆情舆论关切。依托政府官方媒体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促进环境管理工作提升。加强民间环保组织建设,发挥其在环保专项行动、环保监督、环保宣传等方面的作用。建立以县级环保组织为龙头,镇乡(街道)及社区、村级基层环保组织为支点,环保志愿者组织为补充的环保公众参与新格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