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蓬安县县级部门(单位) 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
蓬安府办发〔2022〕15号
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21年本)〉和〈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的通知》(川编办发〔2021〕205号),对县本级行政权力清单进行了清理,编制完成《蓬安县县级部门(单位)行政权力清单》,现经县政府同意,印发你们,并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 http://www.pengan.gov.cn/ )予以公布。
县级各部门(单位)自本通知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门户网站公布本部门(单位)的权力清单,各部门(单位)不得行使未列入清单的行政权力事项,并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对应调整责任清单,按程序向社会公布。
附件:蓬安县县级部门(单位)行政权力清单
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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