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建立和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法治化,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通过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之间的边界。
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大深沟水库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为大深沟水库,以河舒河管理范围线为基础,结合堤坝、水域范围预划分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约三个月,登记机构按照“通告-地籍调查-审核-公告-登簿”的程序开展此次自然资源所有权登记工作。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2个乡(镇)(具体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登记区域涉及的乡镇名单
蓬安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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