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新媒体矩阵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就业培训机构承训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08 17:01

各职业培训机构:

为做好我县2024年就业培训工作,加强就业培训管理,提升就业培训质量,根据《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充市就业培训组织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人社通[2022]25号)和《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南充市就业培训组织实施细则(试行)》的补充通知>(南人社通[2022]43号)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就业培训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就业培训机构承训备案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训备案时间

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21日。

二、承训备案培训机构的范围

培训机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办学条件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其他合法的培训机构。其中,跨市(州)参与培训的,经市人社局公示备案后方可参与我县承训备案;市人社局审批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机构)、南充市内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可直接参与我县承训备案;县(市、区)人社部门、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审批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机构)跨区域参与培训的,需先到我县人社局申报,经我县人社局公示备案后方可参与承训。

三、承训备案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

2.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上年度年检合格。

3.有固定的培训场所300平米以上(包括培训标准化教室、独立的技能培训实际操作教室、办公室等),并配备电脑、课桌椅、黑白板、视频录像等设施设备。

4.就业技能培训各专业应有2名及以上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的专、兼职教师;同时配备带班管理人员,负责教学组织、学员管理、设备准备、安全和防疫管理等,且不得少于1人。

5.创业培训应具有2名以上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书或创业培训讲师证书的专、兼职教师。

6.按班次建立相应的就业创业培训台账和学员就业创业情况台账,按班次装订结业考试考核试卷,按档案管理规定存档备查。

7.近三年内无违反职业培训法律法规被处罚、被投诉记录。法人代表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承训备案应提交的申报材料

1.制定培训计划书(企业需同时提交内部成立培训中心的红头文件)。

2.填报《蓬安县就业培训机构承训备案申请表》(附件1),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完整。

3.法人代表签字的《承训备案承诺书》(附件2).

4.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民办非登记证)、上一年度年检合格文件等。

5.师资花名册,专、兼职教师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证书)等。

6.开展培训的班级管理、教学管理、师资管理、安全管理等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材料。

以上材料审原件存复印件,一式二份,请各申报机构在复印件材料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五、承训备案程序

根据本年度培训目标任务,坚持“公开规范、自愿申报、动态管理”、“一次性审核”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实行备案审核管理。

1.备案申报。申请参加承训备案的培训机构,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相关申报材料向县人社局申请备案。

2.备案审查。县人社局接到培训机构申请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意见。

    3.备案公示公告。根据审查结果,将拟同意备案承训机构的相关信息,在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机构名称、办学地址、承训专业(工种)及等级、拟备案期限(周年)等信息。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承训机构并在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上予以公示,并及时录入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8日


扫一扫用手机打开

X
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