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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29 17:38

2024年7月25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明确将电动自行车纳入以旧换新品类。为下一步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请蓬安本地电动自行车企业将营业执照及《蓬安县电动自行车企业基本情况表》交至县经济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701室。(联系人:苏小明,联系电话:0817-8622252

附件:蓬安县电动自行车企业基本情况表

蓬安县经济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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