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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关于拟认定蓬安县劳务经纪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1-14 16:35

为进一步健全我县三级劳务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劳务经纪人推动转移就业规模化和组织化水平,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按照《四川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劳务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川农工领发〔2022〕9号)精神,经逐级推荐上报,拟认定陈友兵等51名同志为蓬安县劳务经纪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17日—11月21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反映情况单位及监督电话

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如有异议、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反映,也可通过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中应告知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举报电话:0817-6919033,联系地址:蓬安县政府路52号县农民工服务中心4楼就业创业股。

附件:蓬安县劳务经纪人拟认定名单

        蓬安县农民工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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