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规定,编制形成《2024年度蓬安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安排,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策事项。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印证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县司法局要加强合法性审查,及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
四、《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附件:2024年度蓬安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
2024年度蓬安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类型 |
承办单位 |
1 |
蓬安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
政策措施类 |
卫健局 |
2 |
蓬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规划类 |
自规局 |
3 |
蓬安县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
政策措施类 |
住建局 |
4 |
蓬安县超标粮食收购处置管理办法 |
政策措施类 |
发改局 |
5 |
蓬安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
政策措施类 |
发改局 |
6 |
蓬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
政策措施类 |
发改局 |
7 |
蓬安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0-2035年) |
规划类 |
消防救援大队 |
8 |
蓬安县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实施细则 |
政策措施类 |
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局 |
9 |
蓬安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 |
规划类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10 |
蓬安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
政策措施类 |
农业农村局 |
11 |
蓬安县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
政策措施类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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