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新媒体矩阵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蓬安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
发布时间: 2023-07-21 16:15

蓬安府复2023〕14

申请人:谢某。

被申请人: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四川省蓬安县东风路226号。

法定代表人:杜长书,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为不服,2023年69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行为违法责令被申请人限期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申请人称:申请人于2022年4月向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寄一份投诉举报函,举报蓬安县粉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豌豆粉丝”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后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本案投诉举报材料转批至被申请人处理。截止至 2023年3月6日申请人仍未收到被申请人作出的答复。遂于 2023年3月6向被申请人递交 1 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其公开案件的处理结果。该邮件于同年3月9日送达被申请人。截止至今,被申请仍未作出答复,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被申请人未依法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行为属不依法受理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属于典型的不作为。

申请人提供了下列证据: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投诉举报函;3.超市购物小票;4.豌豆粉丝图片;5.《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一份;6.邮政挂号信物流查询记录。

被申请人未提交书面复和任何证据材料。

经审理查明:202336日,申请人通过邮政挂号信(邮件号:XA34350378545),向被申请人寄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其举报的“豌豆粉丝”案件处理结果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及其邮政挂号信物流查询记录显示,被申请人于20233916时许签收。签收后,被申请人没有对申请人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答复。

本机关认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本案中,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及其国内挂号信函收据查询显示,被申请人于2023391625分签收申请人的国内挂号信函。但被申请人未履行对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义务,违反了该规定。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本案中,本机关2023年6月13日向被申请人送达《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和《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后,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本机关提交答复意见及相应的证据、依据,无证据证明其履行了法定职责。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责令被申请人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谢某的信息公开申请作出书面答复。

申请人如不服本复议决定,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蓬安县人民政府

                                                          2023714日    


扫一扫用手机打开

X
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