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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09-12 15:13

为深入推进我县“农村低收入群体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危房改造工作,有效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对象”安全住房问题,经请示县政府通过,决定下达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对象”危房改造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本次下达“农村低收入群体对象”危房改造任务共1621户,全部用于我县目前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对象”危房改造(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件)。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去年12月申报的“低收入群体对象”危房改造人员任务数,组织辖区内危房户实施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不得与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等政策补助对象交叉,已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助标准。2022年“低收入群体对象”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按照C级危房0.75万元/户、D级危房2万元/户的标准补助;资金拨付采取县财政打卡直发到改造农户的方式,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统一通过“一卡通”拨付补助资金。

三、改造规模。根据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控制改造面积,原则上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不低于18平方米。

四、改造方式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改造对象危房的具体情况,指导改造对象合理选择危房改造方式,着力减轻改造对象的经济负担,尽量少举债、不举债。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对象,要结合实际采取政府统一组织施工队伍、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并允许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和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五、操作程序。各乡镇(街道)要依托“四川省惠民惠农公共服务网”和“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系统进行报批审核。各村级组织通过“四川省惠民惠农公共服务网”(https://hmhn.scsczt.cn/hmhn/)对危房改造对象进行申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乡镇(街道)、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通过政务外网“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http://59.225.201.163:8001/hmhnygsp/login.jsp#)联合审批,审批通过后实施危房改造。

六、资金管理。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督促危改户或承建人将危改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危房改造,坚决杜绝施工单位或者人员侵占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

七、大力提升改造成效各乡镇(街道)要落实专人负责“农村低收入群体对象”危房改造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维修加固的房屋要参照《四川省农村危房加固改造技术指南》《四川省农村生土房屋维修加固图册》技术要求,高质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必须达到主要部件合格、结构安全,维修加固的房屋必须全部排除安全隐患,严禁单纯将补助资金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用途。新建房屋承重墙墙体厚度必须达到24厘米,有上下圈梁和构造柱,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房屋选址必须符合“三避让”原则,要依法做好采用异地新建方式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建新拆旧工作,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的硬性条件。并引导农户同步实施改厨改卫,提升完善住房使用功能。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军属)、以船为家上岸渔民的农户,同等条件下优先实施该类对象的农村危房改造。

八、时限要求。“农村低收入群体对象”危房改造是切实解决我县农村困难群众家庭安全住房问题的民生工程。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抓紧抓实,建立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包片、驻村工作同志包村、村干部包户的责任体系,做到每户危房改造户都有具体的责任人负责质量安全监管和工程进度的管理。确保全县“农村低收入群体对象”危房改造项目2022年12月30日前全部动工,2023年3月30日前全部竣工,竣工后1个月内完成《“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录入竣工。各乡镇(街道)每月24日前要将农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村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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