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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4-09-02 09:05

为深入推进我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危房改造工作,有效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安全住房问题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请示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24年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改造目标任务。本次下达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共812户,全部用于我县目前居住在唯一住房且是危房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件)。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今年2月申报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数,组织辖区内危房户实施改造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军属)、以船为家上岸渔民的农户,同等条件下优先实施该类对象的农村危房改造

二、补助标准。2024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按照C级危房1万元/户、D级危房 2 万元/户的标准补助;资金拨付采取县财政打卡直发到改造农户的方式,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统一通过一卡通拨付补助资金。

三、改造规模。严格按照《蓬安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四、改造方式。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建立技术巡查制度,做好质量安全巡查检查,提供技术力量支持。房屋改造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引导农户选择适宜的改造方式,严控建房面积,避免建房致贫,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对象,要结合实际采取政府统一组织施工队伍、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租赁期不得低于三年)等方式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并允许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和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并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要求,认真落实五个基本和当地抗震设防要求,在确保房屋基本安全的前提下,以实施乡村全面振兴为目标,鼓励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实施节能改造,完善使用功能,加强风貌管控,持续提升农房建设品质。

五、操作程序。各乡镇(街道)依托四川省惠民惠农公共服务网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系统进行报批审核。各村级组织通过四川省惠民惠农公共服务网https://hmhn.scsczt.cn/

hmhn/)对危房改造对象进行申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乡镇(街道)、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通过政务外网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http://59.225.201.163:8001/hmhnygsp

/login.jsp#)联合审批,审批通过后实施危房改造。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同步完成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进度更新,确保按时完成绩效目标任务。对于系统无法上传或保存的资料,要按照一户一档进行归档整理纸质资料并保存。

六、资金管理。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364 号)要求,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快执行进度,提高使用效益,促危改户或承建人将危改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危房改造,坚决杜绝施工单位或者人员侵占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严禁单纯将补助资金用于房屋刷白、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用途。危房改造不得同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等其他资金支持的住房保障政策同时享受。各地要及时将改造后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农户名单提交县住建局,并通过一卡通拨付系统录入补助资金,防止挤占挪用、截留滞留等问题发生。

、时限要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是切实解决我县农村低收入群体安全住房问题的民生工程。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抓紧抓实,建立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包片、驻村工作同志包村、村干部包户的责任体系,做到每户危房改造户都有具体的责任人负责质量安全监管和工程进度的管理。确保全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项目20241230日前全部且竣工率达到90%2025630日前全部竣工,竣工后1个月内完成《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竣工验收录入工作。各乡镇(街道)每月24日前要将农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村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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