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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计、民政、文化、体育事业;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机构领导:

    党委书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滕  辉 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王植英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联系场镇规划建设工作。联系九龙社区、五星社区、颜鲁社区;负责分管领域的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项目资金争取及建设、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其他事项。与唐英同志互为AB角。

张海昆  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协助党委书记工作。分管党建、组织、人事、机关内务、保密、档案、安全生产、工会、妇联、关工委、老体协、驻村工作队管理、后勤保障工作。联系天宝寨村、斑竹林村、凤凰村;负责分管领域的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项目资金争取及建设、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其他事项。与贾川蓬同志互为AB角。

贾川蓬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协助党委书记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月光坪村、下河村、三交村;负责分管领域的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项目资金争取及建设、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其他事项。与张海昆同志互为AB角。

晏虎春  党委委员、镇政府副镇长:协助党委书记、镇长工作。分管政法、统战、社会治理、扫黑除恶、依法治理、信访、维稳、宗教、人武、人防、财政、税务、金融、审计、重点项目建设、食堂管理工作。联系蓬池坝村、将军村、书房梁村;负责分管领域的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项目资金争取及建设、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其他事项。与陈莉同志互为AB角。

陈  莉  党委委员、镇政府副镇长、妇联主席:协助党委书记、镇长工作。分管宣传、精神文明、舆论引导、意识形态、教科体、文广旅、卫健、疫情防控、网信(舆)处置、统计、发改、固投、工业、商贸(招商引资)、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联系唐家祠村、陈家拱桥村、文武村;负责分管领域的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项目资金争取及建设、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其他事项。与晏虎春同志互为AB角。

唐  英  人大专职副主席:协助人大主席工作。分管农业农村、水务、林业(开发、保护、利用)、农机、农技、农业专项统计、“三资”管理、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工作。联系青云村、红花村;负责分管领域的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项目资金争取及建设、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其他事项。与王植英同志互为AB角。

张  成  镇政府副镇长、团委书记:协助镇长工作。分管民政、劳动保障、保险、残联、共青团、退役军人、行政审批、劳务输出、农民工工作。联系水对沟村、太阳村;负责分管领域的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项目资金争取及建设、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其他事项。与王铁兵同志互为AB角。

王铁兵  镇政府副镇长:协助镇长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安全生产、应急救灾工作。联系白果湾村、黄坪村;负责分管领域的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项目资金争取及建设、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其他事项。与张成同志互为AB角。

邓艳军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分管农业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林长制(森林防灭火)、乡村规划、田长制、住建、道路交通工作。联系邓家祠村、柳溪桥村;负责分管领域的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项目资金争取及建设、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其他事项。与唐婷婷同志互为AB角。

唐婷婷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管便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河长制、电子商务工作。联系金龙村、方广村;负责分管领域的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项目资金争取及建设、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其他事项。与邓艳军同志互为AB角。


机构设置:

  徐家镇党政综合办

  负责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督促检查、目标绩效工作;负责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文件印制、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人大、人民武装、宣传、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和老干部工作;承担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工作;负责依法治理、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诉讼和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工作;完成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建办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域各项方针政策、规章条例的贯彻落实;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统筹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两新”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负责承办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换届工作;负责乡镇(街道)党代会的筹备召开和党代表选举等相关工作;负责村(社区)班子建设,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负责指导区域内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内创先争优、表彰激励关怀等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完成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执法办

  负责统筹协调各领域执法力量,配合各项执法工作;承担信息统计、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城镇管理工作;完成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办

  贯彻落实社会事业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制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事务领域的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统战、侨务、民族宗教、劳动就业、退役军人、扶贫、社区服务等相关行业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的组织、协调、监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完成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村振兴和经发办

  贯彻落实农业农村、工商经济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产业化发展、乡镇(街道)工业、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的管理;负责农村改革工作;负责经济统计等工作;负责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农业林业科技推广、动植物防疫、 “一事一议”项目、水利、气象等有关工作的协调管理;负责村级财务的核算和监督工作,指导、监督村级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工作;完成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办

  贯彻落实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制定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村容镇貌、道路建设、环境卫生、“三改一拆”、物业、老旧危房、危房改造、建筑施工企业等综合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按规定负责乡镇(街道)规划区内的房屋及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负责乡镇(街道)规划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和辖区内新村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按规定负责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处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治理、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等工作;完成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治理和应急办

  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制定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各类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职业健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纠纷调解、防邪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领域的宣传培训、隐患排查、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上报处置等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负责辖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承担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生态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食药品安全事件、动(植)物疫情事件、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生产运行保障事件、影响市场稳定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含港澳台)安全事件、社会舆情突发事件等处置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完成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所

  贯彻落实财政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编制年度综合预算、决算草案,组织、监督年度预算执行;负责预决算信息公开;贯彻落实预决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负责乡镇(街道)财政资金使用和监管;参与和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日常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缴;负责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管理;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和监督管理工作;完成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政所

  贯彻落实民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特困供养机构的管理工作,承担孤(弃)儿、留守儿童、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特困人员、重度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临时救助、医疗保障、残疾人事务等工作;负责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承担村(社区)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和村(社区)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殡葬改革推进工作和农村公益墓地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和关爱工作;完成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便民中心

  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的进驻、受理和办理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工作;负责管理便民服务站工作;完成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林业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指导;负责新品种、新农具的引进、试验、示范;负责农作物、林木等苗情监测及病虫害防治;负责农机安全检查事故的预防、报告和处理,农机耕道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负责农业资源、林业资源、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与服务;负责村(社区)集体经济和财务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整治,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水土保持的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负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和培训,受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负责指导生产者依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实施包装标识、质量检测、追溯管理、召回处置等制度;负责指导农民合作组织、农业社会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负责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巡查记录;负责提供农村产权交易政策业务咨询,统计和分析农村产权市场交易数据;负责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发布,受理乡镇级平台产权流转项目登记,组织现场交易,审查上报相关资料;负责镇村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成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内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卫生健康、旅游、退役军人等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负责民族民间文化的收集、整理和文物的宣传保护;指导建设村(社区)文化活动室;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退役军人典型事迹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馈、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平台等;负责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完成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中心

  贯彻执行就业、社会保障、农民工服务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城乡劳动职业培训,承担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劳务输出、企事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负责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农民工服务平台的管理,承担农民工信息录入、维护及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宣传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开展就业创业咨询服务,引导农民工回乡创业;协助做好农民工维权、劳动保障、社会生活保障等工作;完成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纪委

  监督检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内法规和执行上级党委决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监督检查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扶贫资金项目、其他涉农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情况,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协助乡镇党委加强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推进农村、社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农村、社区廉政文化建设; 协助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抓好党务、政务、村(居)务公开工作和其他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指导农村、社区纪检监督小组开展工作;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查和处理所属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和取消涉案党员的处分;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控告和申诉,尊重和保障党员权利;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辖区内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开展农村、社区廉政文化建设;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承办纪委和同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目督办

  督查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