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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及短期计划。

3.制定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抓好乡村振兴工作,带领全镇人民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

4.大力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粮食生产稳步发展。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加快全乡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抓好骨干产业的巩固和发展,培育后续产业,不断壮大地方经济实力。

5.负责管理好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保证各项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6.负责保护公有财产不受侵占,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 

7.负责制定全乡山、水、林、田、路的长远规划和短期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做到综合治理、综合开发利用。 

8.加大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的发展力度,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9.承办并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领导:

赵双全:党委书记

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

滕辉: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

冯雨: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乡人大全面工作。负责人大、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河(湖)长制等工作。分管部门:社会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对接上级部门:县人大办、县环保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驻片联系:石门社区、猴家山村。

姚红梅: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负责党建、组织、工资和人事编制、政务公开、档案、保密、工会、妇联、人才及老干部、关心下一代、内务等工作。分管部门: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便民中心、工会、妇联。对接上级部门:县委办、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委老干部局、县委党校、县总工会、县老体协、县关工委、县妇联、县目标办、县行政审批局、县人社局、县档案馆等部门。驻片联系:印盒村。

杨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乡纪委全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阳光蓬安”权责监督综合平台运行管理、12345、96960等热线电话转督办理及举报受理查办等工作,并协助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分管部门:乡纪委监察室。对接上级部门:县纪委监委(含其各办公室)、县委巡察办等部门。驻片联系:十里村。 1、主持乡纪委的全面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部署; 2、协助党委抓好本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和促进本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组织实施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 4、组织制定乡纪委工作计划。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和投诉,组织查办辖区内违纪案件; 6、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抓好村(居)纪检委员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及队伍综合素质; 7、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乡镇重大事项实施监督; 8、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监管; 9、积极完成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黄明:党委委员、政法委员、统战委员、副乡长

协助党委书记、乡长工作。负责政法、统战、民族宗教、侨务、综治(含矛盾纠纷调解、网格化管理、扫黑除恶、防邪、防毒、反恐、处突、平安建设)、信访维稳、依法治理、民政、残联、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分管部门:社事办、信访办、敬老院。对接上级部门:县政协(含其各办公室)、县政法委、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统战部(含民宗局)、县外侨台办、县工商联、县民政局、县残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协调联系:派出所、司法所。驻片联系:沙坝村、三元贯村。

唐兴华:党委委员、副乡长

协助党委书记、乡长工作。负责国土、建管、铁路建设、易地搬迁、危房改造、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农村宅基地审批与管理等工作。协调联系:国土所、建管所。对接上级部门: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环保局、县发改局。驻片联系:大垭口村。

田晓菊:党委委员、副乡长

协助党委书记、乡长工作。负责宣传、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网信和网络舆情处置、卫生健康(含献血)、计生、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农村文化项目及文体活动、村(社区)文化室建设和管理、“村村通”工程、“学习强国”软件推广运用等工作。分管部门:党建办、社会事务业服务中心。对接上级部门:县委宣传部(含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县舆情中心、县网信办、县门网办)、县卫生健康局、县科协、县教科体局、县文广旅游局、县红十字会、县扶贫开发局。协调联系:平头乡卫生院、平头中学、石门小学、石门卫生院、广电网络公司。驻片联系:新平村、沿江村。

曹洪: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副乡长

协助党委书记、乡长工作,主持乡人武部全面工作。负责武装、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人民防空、安全生产(含食品药品监管、消防安全)、防洪度汛、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交管、森林防灭火、道路交通(村道公路建设)等工作。分管部门:应急管理办公室、农服中心。对接上级部门:县人武部、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局。驻片联系:双柏村。

董霜:副乡长

协助乡长工作。负责财税、金融、审计、商贸、团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农保、医保、劳务开发、劳动保障、就业、农民工、后勤保障(宿舍、机关食堂)等工作。分管部门: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对接上级部门:团县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发改局、县民营经济发展中心、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含民营经济发展中心)、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县金融局。协调联系:平头信用社、石门信用社、平头邮政储蓄所。驻片联系:兴盛街社区。

魏海波:副乡长

协助乡长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含农产品质量安全、畜牧兽防、农机、农技、农电、农业政策性保险、农业普查、农业统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移民后扶、林业、农田水利运行与管理(含病害水利工作整治、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农民合作组织、农村产权交易(含承包地确权)、“三资”管理、乡镇企业、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改革、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含人饮工程建设)、气象、统计、“一事一议”项目等工作。分管部门:农业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对接上级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统计局、县供销社、县发改局、县气象局、县水务局。协调联系:金溪畜牧兽医站、电信公司、移动公司、供水厂、供电所。驻片联系:庙儿坝村。


机构设置:

党政办(党建办)

一、1、协助党政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2、负责本单位各内设机构工作的综合协调。 3、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保密、行政事务和后勤工作等。 4、组织草拟综合性报告,审核以党委、政府名义发布的政策性文件。 5、协助做好本单位党的组织、宣传、纪检、统战、武装、老干、关协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6、做好机关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7、组织制订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8、承办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二、全镇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党员信息采集、整理和统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整理等工作。 三、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农村党员干部的培训、检查、考核方案的拟定。 四、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的考核、考察、培养和培训的资料收集和档案整理。 五、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培训、本镇发展党员规划的落实。 六、负责镇机关、站所及学校党组织建设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七、负责党务系统资料的录入、维护、更新等工作。 八、负责召开党建例会,落实会议通知、材料准备等工作。 九、负责村干部工资报酬的审批和监督。 十、负责起草党建工作计划、总结,汇总党建每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安排。 十一、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的使用、维护及汇报工作。 十二、老龄、老干部信息采集、整理和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和食品安全办公室)

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代表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等。

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所)

负责社会事务全面工作,民政、残联、退役军人事务等。

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主要承担经济发展规划与指导服务、社会经济统计、扶贫开发、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职责。

社会治理办公室

主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工作、信访、民族宗教以及其他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财政所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 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 2、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 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 3、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 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折) 通”发放机制。 4、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 率。 5、负责乡镇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收管理;管理乡镇 政府非税收入。 6、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 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7、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村帐乡监” 、 “农村三资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 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8、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 工作。 10、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便民服务中心

一、即办事项 1、凡程序简便,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申请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即收即办,当场办结。 2、服务对象因申报材料不齐全而影响审批的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补办的材料,出具《补办件通知书》,在服务对象补齐材料后当场办结。 二、承诺办理事项 1、凡需要经过审核、论证、召开听证会、公告或现场勘察等程序,不能当场或当日办理的申请事项,有关窗口受理后,当场初审申报材料。服务对象申报材料齐全的,窗口工作人员按不同申请事项承诺相应的工作时限,并出具《承诺件通知书》。 2、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的,应出具《补办件通知书》,一次性明确告知服务对象需补办的材料,工作时限从服务对象补齐材料之日起计算。 3、窗口工作人员应将承诺办理事项向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应尽快组织人员审核或现场踏勘,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及时将处理决定和相关材料转交服务窗口。 4、服务对象在承诺时限内,凭《承诺件通知书》到原受理窗口查询办理结果。如申请人对办理结果有异议,可向中心办公室投诉。 三、特殊办理事项 1、确有特殊理由以及对地区、行业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需特事特办的项目,经申报单位申请,由中心向服务对象出具《特办件通知书》。中心负责特殊事项办理过程中的协调、落实、督办等工作。中心根据项目情况确定出席的职能部门并召开协调会,同时形成会议纪要。各窗口单位须积极配合,按照会议精神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2、对采用“先批后办”和有关部门提前介入等特殊方式、特殊程序办理的项目,申报单位应落实专人在与各审批部门商定时间内补办完各类手续。如到期不补办手续,由各审批部门催促补办,中心对其以后要求特殊办理的项目暂缓执行。 四、上报办理事项 1、凡需报上级审批的申请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的,出具《上报件通知书》。 2、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的,应出具《补办件通知书》,一次性明确告知服务对象需补办的材料,工作时限从服务对象补齐材料之日起计算。 3、受理窗口在一定的时限内要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加强跟踪,加快办理。 4、服务对象在承诺时限内,可凭《上报件通知书》到原受理窗口查询办理情况与结果。 五、禁办事项 1、凡国家明令禁止和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申请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报材料,如能够当场或当日认定为不予办理的事项,应当场或当日认定,并向服务对象作出明确答复并出具《退回件通知书》。 2、如申请事项内容较为复杂,无法当场或当日决定的,可向服务对象出具《承诺件通知书》,在承诺时限内组织相关人员审议,如确定为不予办理的,出具《退回件通知书》。服务对象在承诺时限,凭《承诺件通知书》查询办理情况。 窗口工作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心,及时办理各类申请事项,做好工作台帐,每天填写《窗口各类办件日统计表》,报至中心办公室。 窗口成员单位要落实专人办理中心转交的各项申请事项,在承诺时间内办结。

农业服务中心

(1)负责水库、山平塘等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 (2)宣传《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协调处理有关纠纷和受理案件。 (3)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加强水土保持基础设施建设,绿化山川。 (4)做好汛期防汛工作,制定防汛预案,落实责任制和各项措施,做好应急和物资准备,确保安全度汛。 (5)负责乡镇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1)负责加强基层文化体育队伍建设;负责电影的放映;负责组织文体活动;负责文化、体育骨干的培训、技术指导等. 负责全镇社会保障服务工作。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失业、工伤、生育、养老、医疗保险等服务工作。负责收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及相关信息、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民政救助工作。负责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工作,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承担优抚救济、社会互助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组织实施各项救助资金、物品发放,负责救助信息、资料、档案管理及其相关服务工作。 (3)负责授权范围内各项社会救助人员调查统计、申报工作,承担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服务工作。 (4)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