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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加强公共管理。负责推进区域发展,统筹落实本地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落实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

(二)加强公共安全。负责本地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职业健康、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三)加强公共服务。负责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性办结机制,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统筹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五)负责人民武装工作,承担本地区国防动员、教育和民兵预备役、征兵等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等工作。

(六)落实财政保障和财政管理有关政策,统筹管理各类财政配套资金,开展村(社区)财务审计工作。

(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领导:

徐  刚(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杨  立(党委副书记、乡长)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乡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张维平(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乡人大全面工作;牵头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对接县人大办等县级机关和部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天福(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党建、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才和老干部、关工委、保密、工会、目标考核、便民服务、修志、宣传、舆情控制、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等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对接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目标办、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舆情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网络信息和大数据中心、县委老干部局、县总工会、县委编办、县志办、县档案馆、县机要局、县保密局、县关工委、县老体协、县人才交流中心、县行政审批局、县委党校、县人社局、县机关事务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县级机关和部门。联系白石包村、白鹤嘴村。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梅  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乡纪委全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巡察、巡视联络工作;分管乡纪委监委办公室。对接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等县级机关和部门。联系丁家坪社区、观音桥村。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袁秀敏(党委委员、副乡长)

协助党委书记、乡长工作,负责民政、残联、退役军人、国土城建、林业、危房改造、拆迁安置、易地搬迁等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公室、城建环境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对接县民政局、县残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县级机关和部门。联系杉树沟村。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彭  寅(党委委员、政法委员、统战委员、副乡长)

协助党委书记、乡长工作,负责政法、统战、综治、信访、维稳、侨务、防邪、平安建设、民族宗教、生态环境等工作;分管城建环境办公室、城乡治理办公室。对接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信访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经合外事局等县级机关和部门。联系焰山村、果山村。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莫秋菊(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乡长)

协助党委书记、乡长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现借调至县乡村振兴创建办。

李  伟(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乡长)

协助党委书记、乡长工作,负责民兵预备役、安全生产、应急抢险、财税、审计、金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综合管理、防汛应急、森林防灭火等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财政所;对接县人武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防洪指挥部、县气象局等县级机关和部门。联系金龙社区、黄金桥村。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  芳(副乡长)

协助党委书记、乡长工作,负责团委、妇联、志愿服务、劳动保障、失业就业、劳务输出、农民工、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保护等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团乡委;对接团县委、县妇联、县教科体局、县卫健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疾控中心、县科协、县人社局、县相如故城开发中心、县就业局、县广电网络公司等县级机关和部门。联系关鹿山村。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付  辉(副乡长)

协助党委书记、乡长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水利、经济发展、统计、民营经济、招商引资、农业政策性保险、经济贸易、河长制、固定资产投资、日常防汛抗旱、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分管农业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公室。对接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务局、县河长办、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县财保公司、县经合外事局、县民营经济发展中心、县工商联、县工业园区、县供销社等县级机关和部门。联系星火村。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周现川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主持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行政许可、公共服务、政务公开、便民服务,协助付辉同志工作,具体负责乡村振兴等工作。协助分管乡村振兴办公室。对接县乡村振兴局、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级机关和部门。联系定顺村。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传达、落实工作;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及后勤管理等工作;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开展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各项活动;统筹机关党建、村(社区)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负责村(社区)班子建设,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内创先争优、表彰激励关怀、党费收缴等工作。负责宣传、编制、人事、人才和老干部工作;承担人大、人民武装及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相关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农林牧业产业化发展、工业、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负责五大振兴、农村改革、驻村指导等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的管理;负责经济统计等工作;负责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利设施建设等工作。参与制定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村庄整治、村容村貌、道路建设、农村道路管理、园林绿化、“三改一拆、物业管理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等综合管理工作,协助做好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永久农田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整治、环境污染防治、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所)

负责社会事务管理相关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劳动就业等管理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管理监督村(社区)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做好社会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养老服务、儿童福利、三留守关爱服务、未成年人保护、慈善管理、殡葬管理及残疾人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和食品安全办公室)

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及信息统计、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防灾减灾、金融安全、涉外(含港澳台)事件、职业健康等方面的宣传培训、隐患排查、监督管理、督促整改及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上报等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治理办公室

负责基层治理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负责平安建设、统战、侨务、民族宗教、纠纷调解、来信来访、网络舆情监管等工作;负责动员本地区各类单位和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相关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负责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网格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网格员、协管员、党建指导员等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所

负责编制年度综合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协助税务机关和非税执行部门征缴财政收入,协助有关机构代收代缴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负责各项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的审核和项目建设资金监督管理;负责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务管理;负责本级财政资金管理并指导监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负责本级财政预决算公开和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便民服务大厅的日常运行工作;负责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的进驻、受理和办理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等工作;负责指导便民服务站及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工作;负责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政策咨询服务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工作,承担农业、林业科技应用和推广服务;负责动植物防疫、一事一议等具体事务;负责农作物、林木等苗情监测及病虫害防治;负责种养殖业发展的技术指导,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责水利设施保护和整治、水土保持的预防和治理;负责农业资源、林业资源、水资源、生态环境和投入品使用监测;负责农村产权交易相关工作;负责村(社区)集体经济和财务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农民合作组织、农业社会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等有关具体事务;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民族民间文化的收集整理和文物的宣传保护等工作;指导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负责退役军人有关具体事务;负责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信息采集、联络接待、困难帮扶、情况反馈、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八一”及春节等重要节日或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有关具体事务;负责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劳务输出、企事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负责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协助开展城乡劳动职业培训工作。负责农民工有关具体事务;负责农民工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服务工作;承担农民工生活服务、子女就学、维权救助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农民工服务平台的管理及农民工信息的采集、录入、统计、上报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