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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工业经济、信息化、军民融合和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军民融合和无线电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县工业结构调整,承担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推进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负责本系统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二)负责拟订商务工作、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商务工作、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产业兴县、工业强县战略;参与制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拟订全县内贸外贸的相关政策并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商务和工业经济、信息化、军民融合和无线电管理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规划和政策措施,贯彻实施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商务和工业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和调度,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县商务和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拟订中、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中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服务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四)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五)承担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特许经营活动、特殊流通行业等的监督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的监督检查以及美容美发业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

(六)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盐等重要物资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县级医药储备的监督管理;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七)拟订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八)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技术进出品情况的统计工作。

(九)参与制定外商投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方案;参与指导外资并购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

(十)牵头负责全县会展业务的促进管理工作;管理我县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监督、管理以蓬安县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十一)规划全县开放平台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动外向型经济全面发展。

(十二)规划全县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茧丝绸管理的法规政策;负责拟订全县茧丝绸行业国内外贸易的发展规划,指导蚕桑综合产品开发,协调茧丝绸行业贸、工、农产业化发展;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县级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商贸、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措施,制定并发布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统筹商务和工业经济、信息化、无线电管理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全县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建议,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组织拟订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编制全县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创新项目申报、认定和监督实施工作,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

(十七)负责全县商贸、工业、信息化企业节能环保工作。指导商贸、工业、信息化企业开展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协调解决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环保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八)负责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小企业担保资金实施监管,负责制定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案,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十九)对国家、省、市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商贸、工业、信息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县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对国有工业企业领导班子考评考核工作。

(二十)负责对全县工业各行业实施行业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负责拟订汽车汽配、油气化工、丝纺服装产业集群和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加快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

(二十一)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负责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相关部门编制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协调、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负责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军地间和县际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二十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查处电力、成品油等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处理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监督指导食盐储备,协同价格部门维护食盐价格稳定。

(二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商务和工业经济、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商务、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及兼并重组。

(二十四)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县商务和经信局的县委、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二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二十六)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领导:

唐忠辉(局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韩阳林(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财务、内外贸、服务业、会展、电子商务、市场建设、信息化建设与无线电管理、商贸企业培育等工作。分管服务业发展和商贸流通股、信息化建设与无线电管理股。负责分管股室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环境保护、招商引资、争资引项、项目推进、信访维稳等工作。

胥  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政务公开、组织人事、思想建设、精神文明、意识形态、项目攻坚、依法治县、办公室、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职称评定等工作。分管综合股、信访和群众工作股。负责分管股室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环境保护、招商引资、争资引项、项目推进、信访维稳等工作。

姜凯文(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负责技改创新、安全环保、行政执法、经济运行、工业企业培育和人才培养工作;负责煤炭、成品油、盐、茧丝绸等行业市场监管及综合调控;负责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分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经济运行保障股、安全环保股(节能监察室)、技术改造与创新股、市场和产业建设培育股。负责分管股室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环境保护、招商引资、争资引项、项目推进、信访维稳等工作。



机构设置:

综合股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人事、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保密、议案提案、接待、综治、群团、值班及后勤服务保障、资产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等;负责机关绩效管理及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工业、商业、信息等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商贸、工业企业党的建设;负责工程类、政工类专业技术职称初评和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贯彻执行商务和工业经济、信息化、无线电管理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深化改革工作,参与制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商务和工业经济、信息化、无线电管理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拟订商务工作、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商务工作、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拟订加快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监督检查制度,承办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运行保障股

负责全县商务和工业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和调度,建立商务和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商务、工业经济发展情况分析、结构及布局调整;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盐、茧丝绸等行业市场监管及综合调控;负责拟订汽车汽配、丝纺服装产业集群和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天然气供储体系建设;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协调处理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茧丝绸行业管理,协调茧丝绸行业贸、工、农产业化发展;负责内贸行业统计、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负责统计、监测、分析研判工商经济运行态势,制定下达相关经济指标任务并监督实施;健全生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规定承担药品流通相关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服务业发展和商贸流通股

承担全县服务业及物流业发展中组织实施的协调工作,拟订相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督促贯彻落实;推进全县服务业及物流业重大项目建设;拟订进出口贸易发展战略,研究提出加快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外贸促进体系;牵头负责全县会展业务的促进管理工作;负责开放型平台体系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场和产业建设培育股

建设完善涉及国内贸易市场规划体系;编制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广现代流通方式;推进流通标准化;推进农村市场和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衔接;负责电子商务工作;负责指导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技能人才培养,负责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参与对国有工业企业领导班子考评考核工作;负责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负责汽车流通、拍卖、租赁、商业特许经营、旧货流通等行业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商务和工业经济、信息化、无线电管理产业培育及企业“升规”、“上限”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资料的搜集、筛选和项目库建设,负责收集、整理和跟踪国内投资信息。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技术改造与创新股

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年度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规划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省、市有关项目并监督实施;依法负责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和建设管理工作;统筹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负责组织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鉴定、验收;组织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技术、企业、产业链培育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环保股(节能监察室)

负责全县商务和工业经济行业的安全管理;研究拟订安全生产规章、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的贯彻落实和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以及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核实处理;负责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水资源节约与污染治理等工作;指导组织企业申报节能、淘汰落后产能等相关项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化建设与无线电管理股

负责统筹全县信息化、无线电管理发展工作和发展规划;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和管理,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重大安全事件;指导通讯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依法查处无线电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组织重要时期、重要区域、重大活动的无线电安全保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访和群众工作股

负责研究分析全县商务和工业经济、信息化、无线电管理系统信访工作情况;负责来访人员的接待和信访件的受理;组织办理有关部门转办或交办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突发事件和非正常上访;负责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的登记、分发,调处结果的整理、汇总;负责跟踪、督促、检查信访事项和信访案件的办理落实和处置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