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股(政策法规股)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起草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规范性文件,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工作,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国家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移交安置股
负责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教育培训政策和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中省市在蓬单位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的计划安置、计划外选调和培训工作。负责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的移交安置、服务管理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承担接收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扶持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
拥军优抚股
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住房、医疗保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贯彻执行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全县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烈士评定和向上报备工作,组织、指导英雄烈士纪念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退役军人信访工作,研究分析全县退役军人信访工作情况,负责有关信访事项的接待、处理和答复,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推动建立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应急联动机制,协调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相关舆情工作。
蓬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一)负责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协助做好关系转接、档案移交、来信来访、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馈、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
(三)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平台;
(四)指导下级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工作。
蓬安县县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
负责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住所等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