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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贯彻意见。

     (三)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预案演练并督促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八)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级、市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做好中、省、市驻县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领导:

苏熙鸿 局长

    主持应急管理局(安委办)全面工作。

唐里程 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办公室(综合协调股)、工矿商贸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股(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股)工作。负责非煤矿山、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卫生计生、政务公开、综合治理、精神文明、招商引资等工作。 联系教育、卫生计生、工业企业、旅游、商务、消防安全工作。 联系“十三长”成员单位中的工业园区、教育局、经科信局、商务局、旅游局、卫计局(卫生执法大队)、消防大队安全工作。

负责抓好局党风廉政监督工作

余坪 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应急救援信息中心。负责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信访维稳、统战、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安全监察、安全执法、事故调查处理、隐患排查治理督查督办、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联系水陆交通、铁路运输、农牧业、水务、林业、文化体育、地质灾害防治、民爆、电力、宗教场所安全监管工作。 联系“十三长”成员单位中的公安局(交警大队、治安大队、水上派出所)、国土局、文广体局、气象局、交通局(运管局、海事处、路政大队、航道段)、农牧业局、水务局、林业局。


机构设置: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维稳、史志编纂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交流与合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招录、使用和退出管理政策。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行政许可股

组织起草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社会动员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承办县政府公布的有关审批事项。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过程,集中承担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组织实施集中审批的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承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

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职能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直接监管范围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执法监察;参与其他一般生产安全事 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指导乡镇安全生产巡查和委托执法工作,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

应急救援信息中心

负责全县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咨询,指导诊断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存在的技术隐患,提供解决问题的技术方案;负责各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推广安全科技在日常安全生产中的应用;负责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负责全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工矿商贸、水陆交通、作业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信息的视频监控值班。接受安全生产事故举报,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疏散,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事故发生。

风险监测与综合减灾股

负责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拟订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全县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县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管理和分配中、省、市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负责编制并实施全县应急救援装备规划,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

应急指挥股

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负责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承担全县应对灾害指挥部综合性工作,负责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工作,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协调和管理备案工作,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全县应对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按照国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信息的接收、研判、综合、报送和分转。组织参与对外应急救援工作。

火灾防治与自然灾害救援股

按照相关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监督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编制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并推进落实。拟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火灾防治工作。拟订防汛抗旱和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负责组织水旱灾害和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监督指导重要江河防汛及应急演练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地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综合协调股

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衔接上级对全县的安全生产检查、巡查、考核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市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事故举报信息处置工作。承担全县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负责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监督指导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