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综合协调重要政务、事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承担机关文秘、档案、文书收发、目标管理和教育体育年鉴编纂工作;负责起草、审核机关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机关建设、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管理、接待、后勤管理及重要综合性工作;统筹负责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承担综合改革工作;统筹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牵头协调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群团工作;负责处理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负责指导和协调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民办教育管理股(行政审批股)。负责承办教育体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法制工作,指导教育体育普法、执法和依法治校、校务公开、管办分离工作;综合管理各类民办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指导全县民办教育工作;按管理权限,审批民办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负责对各种社会力量举办文化、学历教育学校资格的评估和审查;负责对县教育体育系统重要文件、重大政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县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负责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协调解决教育体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学校、社会体育布局结构的调整,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方案和措施,指导监督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管理教育体育系统基本建设和设施设备的配置;指导学校后勤管理和校园绿化、净化、美化、节能减排、学生资助、教育体育惠民等工作;保障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对外开放和经济合作工作;指导体育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物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国(境)外教育体育援助、贷款、合作项目的执行;监督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教育体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执行;协助做好教育体育系统劳动工资统计工作;负责项目规划及资金安排、招商引资工作。
(四)基础教育股。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学区制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普通中学、小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和调整等工作;指导全县学前教育、残疾儿童特殊教育和小学、初中、普通高中教育工作和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生的德育、国防教育、环保教育、“双拥”及“双减”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智慧教育、科技教育、科技创新、科技活动和“科普”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育学会、协会的审查和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普通中小学校考试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学前教育、小学、中学、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招生;负责学前教育、小学、中学、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控辍保学、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普通中小学校、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用书(含教辅资料)征订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普通中小学校、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教师培训股)。统筹规划中等职业教育;负责拟订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实训基地建设、学生职业技能提升等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籍管理、学生的就业指导及“双创”工作,审核验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证书;负责社区教育工作;承担成人教育指导实施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干部、教师培训工作;指导教师进修学校和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和指导普通话培训、等级测试。负责指导全县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六)教育督导室。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对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与建议;负责组织督导人员培训,开展教育督导评估科学研究;承担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负责抓好全县中小学挂牌督导制度的实施;负责对督学的任用、培训和管理;牵头系统目标考核制度建设,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年度绩效管理和目标考核工作。
(七)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股。负责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和群众体育工作;拟订全县学校体育、青少年体育、群众竞技体育、艺术教育、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传统项目和艺体特色项目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申报和管理;指导业余体校做好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承办和指导全县学校体育和群众体育竞赛、赛事审批和管理及赛风赛纪监督工作,组织和统筹参加市级以上综合运动会;指导协调全县群众体育业余训练、竞赛、优秀运动队建设和训练基地发展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全县体育学会、协会、体育类培训机构的审查和行业管理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工作队伍制度建设;负责指导体育场所(馆)管理工作,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县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负责全县体育教练员有关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县体育科研、竞技运动项目设置和布局;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指导并会同相关学校开展学生军训工作;负责中小学艺术工作;推进全县群众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体育体制改革和体育产业发展。
(八)信访和安全管理股。综合管理教育体育系统的安全维稳、应急管理、人防民防工作;负责指导学生安全教育、国家安全教育;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牵头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扫黑除恶和防汛减灾工作;承担综合性的安全检查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督办,参与处理重特大安全事故和信访维稳事件;负责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负责督查本系统安全、信访、稳定隐患排查、台账建立和整治工作;负责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九)监察审计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监督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和日常监督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执法监督、应诉和检举、控告、申诉等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行风政风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十)组织人事股。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基层党组织抓好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关于干部、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指导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员招聘录用、调配交流、劳动工资、考核奖惩、机构编制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学校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考察、选拔、聘任、考核、交流,协助管理县管干部;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县教师队伍建设、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建设以及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注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和统战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关心下一代工作、家校共育及家长学校创建与管理工作。
(十一)宣传教育股。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意识形态、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新闻发布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和民族宗教工作,牵头处置互联网信息内容突发事件;负责机关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报刊征订、发行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编辑、报送、公开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扫黄打非、精神文明建设及文明校园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