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蓬安中学校关于调整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公示
四川省蓬安中学校
关于调整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公示
依据《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试行)》(发改价格〔2007〕1219号)、《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21号)、川发改价格(2020)352号《四川省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及《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有关规定,结合我校近三年(2020-2022)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现将四川省蓬安中学校调整高中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四川省蓬安中学校高中教育(住宿)定价成本测算意见书
四川省蓬安中学校
2024年9月29日
附件:
四川省蓬安中学校
高中教育(住宿)定价成本测算意见书
四川省蓬安中学校: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校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高中教育(住宿)定价成本进行了测算。贵校的责任是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决算报表及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我们的责任是在贵校提供的资料基础上按照成本测算的相关规定,实施贵校高中教育定价成本进行测算工作并发表测算意见。
一、基本情况介绍
四川省蓬安中学校(以下简称“蓬安中学”)位于四川省蓬安县,学校成立于1926年,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占地面积1230亩,建筑面积139122平方米,固定资产总投资为8356万元,核定464个教师编制,现有在编教师377名,开设初中和高中学历教育,现有112个教学班,在校学生6071名。
学校学生公寓面积为28668.6平方米,公寓全部更新了学生床、空调,固定资产总投资为3949万元,床位6058个,需配备管理教师36名。
二、高中教育(住宿)定价成本测算依据、原则、方法及标准
1、测算依据
(1)以蓬安中学提供的近三年(2020-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为测算基础。
(2)参照《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试行)》(发改价格〔2007〕1219号)、《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21号)、川发改价格(2020)352号《四川省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及《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有关规定为测算的政策依据。
2、测算原则
(1)合法性原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费用不能计入定价成本。
(2)合理性原则:影响定价成本水平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符合行业标准和社会公允水平。
(3)相关性原则:凡与学校教学无关、与家长补偿成本无关的费用支出,一律不能计入定价成本。
(4)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本期成本,凡不属于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能计入本期成本。
3、成本测算方法、标准
对标准学生人数、在职教职工总数、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其他公用支出、固定资产折旧进行了重点测算。其他费用以年度财务决算报表数为准。
三、测算结果
经对蓬安中学高中生(住宿)定价成本进行测算,历史高中教育(住宿)生均成本:2020年度1053.55元,2021年度897.67元,2022年度1092.38元,三年生均平均成本1014.53元。
四、意见与建议
根据测算,贵校高中生住宿实际平均成本1014.53元/生˙年,高于贵校收取的高中生住宿费用600元/生˙年。建议贵校根据本次测算结果向有关部门提出调整高中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的申请。
附件:1、编表说明
2、学校住宿成本监审表
四川金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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