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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5008784241B/2023-0000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2-20

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3-02-20 |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机构设置情况

十、名词解释

单位预算公开表

1、单位收支总表

2、单位收入总表

3、单位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蓬安县人社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有关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相关规定,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具体规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和基金管理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9.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

10.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以及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11.贯彻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拟订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12.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3.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县人社局的县委、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蓬安县人社局2023年重点工作

1.就业创业工作再创新绩。一是抓好重点群体援助,完善“援岗、稳岗、腾岗”三位一体的就业援助模式;二是大力推进政策落地生根,着力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全面开展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护航行动”;三是积极打好就业扶贫攻坚战。四是抓好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

2.社会保障工作常抓不懈。一是抓好保险征缴工作,加大参保扩面力度;二是完成养老保险调待与发放工作;三是做好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四是开展蓬安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工作。

3.人事人才工作再上台阶。一是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水平;二是创新思路抓好人才服务;三是扎实推进各类事业单位人事招聘管理。

4.和谐劳动关系持续提升。一是强化监察职能,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执法合力;三是加强调解力度,提升案件调解率。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蓬安县人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蓬安县人社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8022466.63,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10577.63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蓬安县人社局2023年收入预算8022466.6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22466.63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蓬安县人社局2023年支出预算8022466.63元,其中:基本支出6403426.63元,占79.82%;项目支出1619040元,占20.18%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蓬安县人社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022466.63,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10577.63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22466.63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03993.64元、卫生健康支出357948.87元、住房保障支出460524.12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蓬安县人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22466.63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10577.63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蓬安县人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8022466.6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03993.64元,占89.80%;卫生健康支出357948.87元,占4.46;住房保障支出460524.12元,占6.7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090809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000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000元,主要用于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000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3年预算数为646040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000元,主要用于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480158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52040.1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4946.48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42972.01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8056.34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56920.52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460524.12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蓬安县人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03426.63元,其中:

人员经费5889626.6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138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蓬安县人社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665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665元。

()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2023 年县级单位年初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县级单位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较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政府过紧日子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2023年没有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费较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政府过紧日子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23年公务接待费5665元。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2023年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减少1636元,下降22.4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政府过紧日子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蓬安县人社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

本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度,蓬安县人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3800元,比2022年减少58600元,下降10.2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单位经费的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蓬安县人社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本单位2023年没有实施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底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蓬安县人社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7个,涉及预算8022466.63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2个,涉及预算5889626.63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513800元;特定目标类12个,涉及预算1619040元。

(五)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内设机构12个,主要包括:综合股、信访和群众工作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工资福利股、养老和工伤保险股、社保基金监督股、劳动保障监察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关系和调解仲裁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农民工工作股、统计和信息建设股。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指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指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指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附件:

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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