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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 2025-10-31 15:15

10月29日上午,蓬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向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组织学习了《南充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个别代表辞职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免去:

鲁杰蓬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祝泽民蓬安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彬蓬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宏蓬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仕泽蓬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唐建东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决定任命:

吴恒为蓬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唐禄朝为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晖为蓬安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唐建东为蓬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杨彬为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向峰强调,要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筑牢法治之基、强化监督之力,充分发挥代表之能,助力乡村振兴发展。要监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抓好精准监督、靶向发力、全程跟踪,聚焦公正和效率,锚定执行需求,破解执行瓶颈,推动执行见效,维护公平正义。要统筹抓好当前重点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好年度各类专项视察、专题调研、专项工作等既定任务落地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振宇、段继芳、黄奎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蒋鹏程,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凯,县政协副主席彭桂林,县人民法院院长蒲勇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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