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蓬安县改革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蓬安县改革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管理
工作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等中央、省出台的相关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印发《蓬安县改革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二、起草过程
我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牵头起草了《蓬安县改革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初稿,书面征求了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土综合执法大队、县文化广播和旅游局、锦屏镇、河舒镇、相如街道办、周口街道办等部门意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征集了社会公众意见,并取得了县委政法委关于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文件。
三、制定依据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川农〔2020〕43号)、《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9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
四、主要框架和内容
(一)明确工作职责
(二)宅基地审批原则
(三)宅基地和建房申请条件
(四)申请宅基地和建房需提供的材料
(五)规范审批程序
(六)严格全过程管理
(七)工作要求
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5日
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蓬安县改革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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