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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蓬安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时间:2021-11-20 08:47 |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公共服务效率,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加快创建“无证明城市”,县司法局对蓬安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和证明事项保留清单进行了清理调整,并起草了《蓬安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

2.《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0〕84号)。

3.《南充市贯彻<四川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

二、编制过程

2021年9月7日,县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县级部门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照本单位工作实际清理证明事项并报县司法局;9月18日,县司法局对各单位上报的证明事项清单进行梳理汇总并对照省、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进行审核,形成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初稿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县司法局梳理汇总修改意见后于10月27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协商,对部门证明事项保留目录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进行讨论论证;10月28日,县司法局再次向县级各部门征求意见,根据意见最终形成了《蓬安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送审稿)》。2021年11月18日,经县政府通过了《蓬安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蓬安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含工作方案、蓬安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蓬安县县级部门证明事项保留目录,其中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共55项,县级部门证明事项保留目录共1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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