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25MB1931894E/2022-0043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12-28

县市场监管局:全面加强防疫医药用品监管

时间:2022-12-28 | 来源: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涉疫医药用品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连日来,该局采取行政约谈、价格专项检查等举措县域内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主体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询问、查验票据查看收银系统等多种方式,详细检查各药店布洛芬、退热药、感冒N95口罩、抗原试剂消杀用品防疫用品进销价格及供应库存情况查看了医药用品价签、进货台账,医药用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能提供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排查经营主体在医药购进、验收、储存各环节风险。并重点对经营主体是否经营假冒药品、口罩,是否存在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检查。同时做好宣传引导,提醒药店严格执行《价格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积极组织货源,保障全县医药用品市场供应。

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41家,发现3家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对所售口罩、酒精等防疫医药用品进行明码标价,发现2家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连花清瘟茶”涉嫌实施商业混淆行为,发现1公民涉嫌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配制并销售“新冠肺炎汤包”,在其个人微信朋友圈宣传其可以防新冠。该局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大对药品、医疗防护用品的价格监管和巡查力度,及时办理投诉举报,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确保我县防疫物资价格平稳,为群众安全用药营造良好环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